字词 | 宪政的常理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宪政的常理日本明治宪法时期护宪运动中提出的宪政观。明治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国务大臣辅弼天皇并对天皇负责,不对议会负责,实际存在不以政党或政治团体为基础的超然内阁。大正民主运动时期,在民本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各政党及进步力量认为,由众议院多数党组织内阁的政党内阁制才是宪政的常理,并要求实行政党政治。经两次护宪运动,于1922年终于建立了政党内阁。但这种议院内阁制的惯例未能持续下去,1932年“5·15事件”中犬养毅首相遭暗杀后即被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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