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室语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室语唐子居于内①,夜饮酒。已西向坐,妻东向坐,女安②北向坐,妾坐于西北隅,执壶以酌③,相与笑语。唐子食鱼而甘④,问其妾曰: “是所市来者⑤,必生鱼⑥也。”妾对曰: “非也。是鱼死未久,即市以来,又天寒,是以味鲜若此。”于是饮酒乐甚。忽焉拊几⑦而叹。其妻曰: “子饮酒乐矣,忽焉拊几而叹,其故何也?”唐子曰: “溺于俗者⑧无远见,吾欲有言,未尝以语人,恐人之骇异⑨吾言也。今食是鱼而念及之,是以叹也。”妻曰: “我妇人也,不知大丈夫之事,然愿子试以语我。” 曰: “大清有天下,仁矣⑩。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妻笑曰: “何以谓之贼也? ” 曰: “今也有负数匹布或担数斗粟而行于涂者(11),或杀之而有其布粟,是贼乎,非贼乎?” 曰: “是贼矣。”唐子曰: “杀一人而取其匹布斗粟,犹谓之贼; 杀天下之人而尽有其布粟之富,而反不谓贼乎?三代(12)以后,有天下之善者莫如汉,然高帝屠城阳(13)、屠颍阳(14),光武帝屠城三百(15)。使我而事高帝,当其屠城阳之时,必痛哭而去之矣; 使我而事光武帝,当其屠一城之始,必痛哭而去之矣。吾不忍为之臣也! ” 妻曰: “当大乱之时,岂能不杀一人而定天下?”唐子曰: “定乱岂能不杀乎?古之王者,有不得已而杀者二: 有罪不得不杀,临战(16)不得不杀。有罪而杀,尧舜(17)之所不能免也; 临战而杀,汤武(18)之所不能免也。非是,奚以杀为(19)?若过里而墟其里(20),过市而窜其市(21),入城而屠其城,此何为哉? 大将杀人,非大将杀之,天子实杀之; 偏将(22)杀人,非偏将杀之,天子实杀之; 卒伍(23)杀人,非卒伍杀人,天子实杀之; 官吏杀人,非官吏杀之,天子实杀之。杀人者众手,实天子之一手。天下既定,非攻非战,百姓死于兵与因兵而死(24)者十五六。暴(25)骨未收,哭声未绝,目眦(26)未干,于是乃服衮冕(27),乘法驾(28),坐前殿,受朝贺,高宫室,广苑囿,以贵其妻妾,以肥其子孙,彼诚何心而享之?若上帝使我治杀人之狱,我则有以处之矣(29)。匹夫无故而杀人,以其一身抵一人之死,斯足矣; 有天下者无故而杀人,虽百其身(30)不足以抵其杀一人之罪。是何也? 天子者,天下之慈母也,人所仰望以乳育(31)者也,乃无故而杀之,其罪岂不重于匹夫乎! ” 妻曰: “尧舜之为君何如者?” 曰: “尧舜岂远于人(32)哉? ” 乃举一箸指盘中之余鱼曰: “此味甘乎? ”曰:“甘。” 曰: “今使子钓于池而得鱼,扬竿而脱(33),投地跳跃,乃按之椹上(34)而割之,刳(35)其腹,㓾其甲(36),其尾犹摇,于是煎烹以进,子能食之乎?”妻曰: “吾不忍食也。”曰: “人之于鱼,不啻太山之于秋毫(37)也。甘天下之味,亦类于一鱼之味耳,于鱼则不忍,于人则忍之;杀一鱼而甘一鱼之味则不忍,杀天下之人而甘天下之味则忍之,是岂人之本心哉?尧舜之道,不失其本心而已矣。” 妾,微者(38)也,女安,童而无知者也,闻唐子之言,亦皆悄然(39)而悲,咨嗟(40)欲泣,若不能自释焉(41)。 (《潜书》) 注释 ①唐子居于内——唐子:唐甄自称。内:指内室。②女安——唐安:作者的女儿。③酌——斟酒。④甘——觉得味道甘美。⑤是所市来者——买来的这个。是:这,指鱼。市:购买。⑥生鱼——活鱼。⑦忽焉拊几——突然用手拍几案。拊(fu):拍。⑧溺于俗者——陷入世俗之见的人。溺(ni):沉迷不悟。⑨骇异——惊骇、奇怪。⑩大清有天下,仁矣——清朝是以仁政统治了天下。这是对当时统治者不得不说的应酬话。仁:行仁政。《孟子·公孙丑上》: “以德行仁者王。”又《滕文公上》: “为天下得人者谓之仁。”(11)行于涂者——走在道路上的人。(12)三代——夏、商、周。(13)高帝屠城阳——汉高祖刘邦于公元前208年同楚霸王项羽追秦将章邯至城阳,攻其城,尽屠城阳人民。事见《史记·高祖本纪》。城阳: 故城在今山东省临沂县南。(14)屠颍阳——公元前207年4月,刘邦攻颍阳屠其城。事见《史记·高祖本纪》。颍阳——当时属颍川郡,在今河南许昌县西南。(15)光武帝屠城三百——汉光武帝刘秀于王莽篡汉十三年起兵,大破莽兵于昆阳(今河南叶县),未几创建东汉。大将军耿弇为之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事见《后汉书·耿弇传》。(16)临战——打起仗来的时候。(17)尧舜——传说中陶唐氏和有虞氏部落长,相继为炎黄联盟首领。(18)汤武——汤:商朝建立者;武:周武王姬发,西周王朝建立者。(19)奚以杀为——杀人干什么?奚:何,表示疑问。为:语尾助词,表示疑问。(20)过里而墟其里——经过人们居住的地方就把这些地方变成废墟。里:古代指居民聚居的地方。二十家为一里。墟: 用作动词,毁为丘墟。(21)过市而窜其市——经过市镇就把市镇的人民赶走。窜:驱逐。(22)偏将——副将。(23)卒伍——古代军队编制,五人为伍,百人为卒。这里指士兵。(24)死于兵与因兵而死——死于兵,为官兵所杀;因兵而死,在兵乱中死亡。(25)暴(pu)——在阳光下曝晒着。(26)目眦(zi)——眼眶,这里指眼眶中的泪。(27)服衮冕——穿上衮服、戴上冕旒。衮(gun):天子的礼服;冕(mian):天子的礼帽。(28)法驾——天子的车驾。(29)我则有以处之矣——我就有办法处理那些案件了。意谓要严惩有天下的帝王。(30)百其身——使其身死一百次。百: 作使动词用。(31)仰望以乳育——依赖而得到养育。(32)远于人——同一般人有大的差别。(33)扬竿而脱——举起钓竿把鱼取下来。(34)按之椹上——把鱼放到砧板上。椹(zhen): 切菜用的椹(砧)板。(35)刳(ku)——从中间剖开而挖空。(36)㓾其甲——刮掉鳞甲。㓾(xi): 伤。这里指刮掉。(37)不啻太山之于秋毫——不啻(chi): 不只。太山: 即东岳泰山。秋毫: 鸟兽秋天新生的细毛,比喻极细微的事物。(38)微者——地位低微的人。(38)悄然——愁苦的样子。(40)咨嗟(zi jue)——叹息。(41)若不能自释焉——好象不能把愁苦自我排遣。自释: 自我消除、开脱。 赏析 题目 “室语”,意思是在家里说的话。他的话在当时也似乎只能在家里说。题目本身暗示出所说的话的隐秘,及其不能不说的隐忧。 就体裁而言,这是一篇既有文艺性,又有议论性,而以议论为主的杂文。杂文的文艺性要靠形象性来表现,而它的议论性要靠逻辑来完成。在逻辑思维的运用上,杂文与一般文学作品和一般议论文都有区别。一般文学作品,逻辑思维从属于形象思维,通过向形象思维的渗透、转化而发挥作用。一般议论文多用比较纯粹的逻辑形式进行抽象的论述。杂文则是兼而用之,即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的互相渗透、结合。这篇杂文在这方面表现得非常突出。 这篇杂文的形象性、文艺性表现在哪里呢? 首先,作者把自己的议论安排在一次与家人的夜饮上,由于食鱼一事而引出作者的思绪,真实、具体,使读者犹如亲见。其次,思想感情的表达全出于作者与妻妾的对话,一问一答,娓娓而谈,犹如亲耳所闻。再次,在对话中穿插形象的描述,如“执壶以酌,相与笑语。” “饮酒乐甚。忽焉拊几而叹。” “乃举一箸指盘中之余鱼”,“皆悄然而悲,咨嗟欲泣”……增添了浓郁的生活气息。 这篇杂文的中心思想是靠它的议论性和逻辑性来完成的。唐甄食鱼饮酒乐甚,忽然联想到自己一向不愿说的一些话,于是抚几而叹。其妻请他说说,由此引出论点: 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然后用形式逻辑的三段论法加以论证。先提出前提: 大前题是“凡杀人而取其布粟者为贼”; 小前提是“三代以后,有天下者无不杀天下之人而尽取其布粟”。大小前提合理确立,那么“凡为帝王者皆贼”这个结论也就自然推出而成立了。这是第一、二自然段的主要内容。第三自然段对小前提“天子杀人”再作透彻的说明,并强调天子杀人其罪应重于匹夫。第四自然段说明“天子杀人”的原因。他认为,人皆有不忍之心,尧、舜所以仁慈爱民就在于未失其“不忍”的本心; 后之有天下者杀人立国,忍于杀天下之人而甘天下之味,就在失其本心。开头写“唐子食鱼而甘” ,并由食鱼而念及其“未尝以语人之言”——“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 ,都为此段议论预作安排。最后一个自然段写唐甄的话使其妾与幼女“咨嗟欲泣” 。言外之意,连她们都如此,那么未失本心的成年人、大丈夫们该作何感想呢? 作品运用逻辑思维议论说理,借助多种生动、具体的形象来展开,就使得议论说理形象化,感情化,灵活化。作者用浅显的合乎逻辑的对话,充分揭露了历代帝王无不屠杀人民而掠夺其财富的本性。这种思想无疑是具有进步意义的。这种思想,既是他对漫长历史的反思,也是他面对现实的思考。同时,也受到前人的启迪。前半部分论述历代帝王皆贼,显然受墨子《非攻》篇的影响。墨子在《非攻》篇中也是从浅显的事例讲起,层层深入地证明攻国杀人最多,故为大不义之举。后半部分论述尧舜之道不失其本心而已,显然受《孟子·梁惠王(上)》论“齐桓晋文之事”的影响。孟子在此文中以齐宣王在杀牛时“不忍其觳觫”,“故以羊易之”为例劝说其放弃霸图,实行仁政。可见,唐甄是继承了传统的民主思想的光华而又在现实世界中发扬光大。唐甄较之古人,其进步性在于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彻底否定。 室语[清] 唐 甄 唐子居于内②,夜饮酒,己西向坐,妻东向坐,女安北向坐③,妾坐于西北隅,执壶以酌,相与笑语。唐子食鱼而甘,问其妾曰:“是所市来者④,必生鱼也?”妾对曰:“非也。是鱼死未久,即市以来,天又寒,是以味鲜若此。”于是饮酒乐甚。忽焉拊几而叹⑤。其妻曰:“子饮酒乐矣,忽焉拊几而叹,其故何也?”唐子曰:“溺于俗者无远见⑥,吾欲有言,未尝以语人,恐人之骇异吾言也⑦。今食是鱼而念及之,是以叹也。”妻曰:“我,妇人也,不知大丈夫之事;然愿子试以语我。” 曰:“大清有天下,仁矣。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妻笑曰:“何以谓之贼也?”曰:“今也有负数匹布,或担数斗粟而行于涂者⑧,或杀之而有其布粟⑨,是贼乎,非贼乎?”曰:“是贼矣。” 唐子曰:“杀一人而取其匹布斗粟,犹谓之贼;杀天下之人而尽有其布粟之富,而反不谓之贼乎?三代以后⑩,有天下之善者莫如汉,然高帝屠城阳(11),屠颍阳(12),光武帝屠城三百(13)。使我而事高帝,当其屠城阳之时,必痛哭而去之矣;使我而事光武帝,当其屠一城之始,必痛哭而去之矣。吾不忍为之臣也。” 妻曰:“当大乱之时,岂能不杀一人而定天下?”唐子曰:“定乱岂能不杀乎?古之王者,有不得已而杀者二:有罪,不得不杀;临战,不得不杀。有罪而杀,尧舜之所不能免也;临战而杀,汤武之所不能免也;非是,奚以杀为?若过里而墟其里(14),过市而窜其市(15),入城而屠其城,此何为者?大将杀人,非大将杀之,天子实杀之;偏将杀人,非偏将杀之,天子实杀之;卒伍杀人(16),非卒伍杀之,天子实杀之;官吏杀人,非官吏杀之,天下实杀之。杀人者众手,实天子为之大手。天下既定,非攻非战,百姓死于兵与因兵而死者十五六。暴骨未收(17),哭声未绝,目眦未干(18),于是乃服袞冕(19),乘法驾(20),坐前殿,受朝贺,高宫室,广苑囿(21),以贵其妻妾,以肥其子孙,彼诚何心而忍享之?若上帝使我治杀人之狱,我则有以处之矣(22)。匹夫无故而杀人(23),以其一身抵一人之死,斯足矣;有天下者无故而杀人,虽百其身不足以抵其杀一人之罪(24)。是何也? 天子者,天下之慈母也,人所仰望以乳育者也,乃无故而杀之,其罪岂不重于匹夫?” 妻曰:“尧舜之为君何如者(25)?”曰:“尧舜岂远于人哉(26)?”乃举一箸指盘中之余鱼曰:“此味甘乎?”曰:“甘。”曰:“今使子钓于池而得鱼,扬竿而脱(27),投地跳跃,乃按之椹上而割之(28),刳其腹(29),㓾其甲(30),其尾犹摇,于是煎烹以进,子能食之乎?”妻曰:“吾不忍食也。”曰:“人之于鱼,不啻太山之于秋毫也(31),甘天下之味,亦类于一鱼之味耳,于鱼则不忍,于人则忍之,是岂人之本心哉?尧舜之道,不失其本心而已矣。” 妾,微者也(32);女安,童而无知者也。闻唐子之言,亦皆悄然而悲(33),咨嗟欲泣(34),若不能自释焉。 〔注释〕 ①本篇选自唐甄《潜书》。室语,在家里说的话。②唐子,唐甄自称。内,内室。③女安,女儿名安。④市,买。⑤拊,用手拍击。几,小的案桌。⑥溺于俗者,陷入世俗之见的人。⑦骇异,惊讶。⑧涂,通“途”,道路。⑨或,有人。有,占有,指抢夺。⑩三代,指夏、商、周。(11)高帝,汉高祖刘邦。屠城阳,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刘邦和项羽追秦将章邯至城阳(今山东莒县、沂南、蒙阴东部一带),屠杀全城。事见《史记·高祖本纪》。(12)屠颍阳,秦二世三年四月,刘邦南攻颍阳(今河南许昌),屠其城。事见《史记·高祖本纪》。(13)光武,汉光武帝刘秀。西汉末年,王莽篡位,农民大起义,刘秀乘机起兵,创建东汉,称光武帝。屠城三百,刘秀手下大将军耿弇为刘秀共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事见《后汉书·耿弇传》。(14)墟其里,使百姓居住的地方成废墟。里,乡里。(15)窜其市,把市镇的人赶走。窜,犹迁。(16)卒伍,此指军队。(17)暴(pu 曝)骨,显露尸骨,指死于野外。(18)目眦(zi自),眼眶。(19)袞(gun滚)冕,袞是皇帝的礼服,冕旒是皇帝的礼帽。(20)法驾,皇帝之车。(21)苑囿,帝王游乐打猎的场地。(22)这句是说,我就有办法来处置了(指惩治那些屠杀民众而掠夺财富的帝王)。(23)匹夫,百姓。(24)百其身,意即使他死一百次。(25)这句说,作为国君怎么样呢。(26)远于人,与一般人有很大差别。(27)脱,解下来。(28)椹(zhen 真),砧板,切菜用的板。(29)刳(ku 哭),剖开而挖空。(30)㓾(chi 池),削,剖杀。 指刮掉。 甲,鳞。(31)不啻(chi叱),不只。 太山,泰山。秋毫,鸟兽在秋天新长出的细毛,喻极细微。(32)微者,指地位低下的人。(33)悄然,愁苦的样子。(34)咨嗟(jie 皆),叹息。 〔分析〕 明清易代,“天崩地解”。晚明已腐朽到“国势如溃瓜,手一动而流液满地矣”,故明末农民起义军直捣北京,思宗自缢,明朝覆亡,而吴三桂引清军入关,清廷入主中原,以军事手段征服全国,伴以“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一类的大屠杀。残酷的现实震醒了许多士大夫知识分子,他们在晚明思想解放潮流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刻地认识到封建君主专制的罪恶,并口诛笔伐,予以有力的揭露和批判。黄宗羲的《原君》和本文都是典型代表。《原君》抨击历代君主“屠毒天下之肝脑”,“敲剥天下之骨髓”,以奉其一己之私,因此“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室语》更直指“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他们的民主启蒙思想对于中国近代革命产生过深远影响,在思想史上都有一席之位。 唐甄是顺治举人,尝任知县十个月即弃官而去,穷厄居吴中,而“陶陶然振笔著书不辍”,其友魏禧见而叹曰:“是周秦之书也,今犹有此人乎?”可见唐文很像先秦诸子散文。《室语》也继承了先秦诸子散文的优良传统而又自成一家。 题作“室语”,示“小中见大”。一般政论文章都有“严正”标题以揭示论题或意旨,本文则作“室语”,意即在家里说的话,看似闲话家常,实为一篇具有精深政治思想理论的大文字,足以令世人惊心“骇异”,正是寓大于小,小中见大,而又使人感到平易亲切,会自然而然地接受作者的理论观点。 家人团坐,自“食鱼”入题。与一般政论不同,本文先由日常家庭生活入笔,有人物,有闲谈,具有故事性、形象性,由“食鱼”谈起,由近及远,逐步导入。唐子夜饮,家人团坐,一家四口,各有坐向,而夫妻相对,为下文对话作好铺垫。从“食鱼而甘”引出与妾的对话,谈鱼味何以鲜美,为后文伏脉。继而唐子由“饮酒乐甚”忽而“拊几而叹”,再由其妻问故,推出“吾欲有言,未尝以语人,恐人之骇异吾言也。今食是鱼而念及之,是以叹也”一段,先垫以“恐人骇异”,提示将有惊世骇俗之见,引读者注目,而又盘马弯弓,引而不发,以为下文蓄势。其妻“愿子试以语我”一句,便开启下文滔滔滚滚一泻千里之势。 三段推理,论帝王皆贼。唐子先以“大清有天下,仁矣”推挡一句以杜人口,以便下面畅所欲言。紧接“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果然石破天惊,令人“骇异”,一针见血,锋芒直指最高统治者,字字闪耀着民主的光辉! 旋以夫妻问答,作形式逻辑三段论法推理:大前提为“杀一人而取其布粟者为贼”,小前提为“凡帝王皆杀天下人而尽取其布粟”,结论是“所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继又举“有天下之善者莫如汉”,“然高祖屠城阳,屠颍阳,光武帝屠城三百”,所谓“善”者尚且如此杀人之多,遑论其他! 作者紧接着又假设自己“事高帝”,“事光武帝”,那么当他们屠城之始即“必痛哭而去之矣”,表示出极端厌恶和决绝态度。“吾不忍为之臣也”,等于向“忍为之臣”的古今帮凶们也投去一枪! 文势遒劲,斥天子杀人。妻问“当大乱之时,岂能不杀一人而定天下”很有代表性,并将讨论推进一层,文章波澜迭起。唐子先区分“不得已而杀”的情况共两种,一为有罪者,一为临战时,而实际上绝大多数人都死于这两种情况以外:“过里而墟其里,过市而窜其市,入城而屠其城”,所过之处,滥杀无辜,简直是嗜杀成性! 而这些“大将”、“偏将”、“卒伍”、“官吏”的大肆屠杀,都是为了“天子”一家一姓的政权,所以“杀人者众手,实天子为之大手”! 真是一刀见骨。此言无罪而杀。“天下既定,非攻非战,百姓死于兵与因兵而死者十五六。”此言非战而杀。文章进而通过尖锐的对比,指出一方面是“暴骨未收,哭声未绝,目眦未干”,而一方面则“乃服袞冕,乘法驾,坐前殿,受朝贺,高宫室,广苑囿,以贵其妻妾,以肥其子孙”,因而怒斥:“彼诚何心而忍享之?”充分暴露历代帝王的狠心与残忍! 这二小节文字连用排比,文势遒劲,解剖与批判,力透纸背,使历代帝王反人民的丑恶嘴脸昭然若揭! 继之,作者又假设“上帝使我治杀人之狱”,则将对历代帝王按“虽百其身不足以抵其杀一人之罪”的原则加以百倍的惩罚,因为“天子”本“天下之慈母”,而竟无故杀天下人,则其罪当然“重于匹夫”! 这同样代表了人民的正义之声。 回扣“食鱼”,归尧舜本心。此处又以妻问“尧舜之为君何如者”推开一层。作者指“盘中余鱼”继续从“味甘”说起,生动地描述把一条活蹦乱跳的鱼“按之椹上而割之,刳其腹,㓾其甲,其尾犹摇”,而煎烹以进则人不忍食,而人比于鱼又“不啻太山之于秋毫”,于是推出“杀一鱼而甘一鱼之味则不忍,杀天下之人而甘天下之味则忍之”,这是违反“人之本心”的,而“尧舜之道”恰在“不失其本心而已矣”。这里,作者根据孟子“性善论”的观点,企图讽谏最高统治者不要“失其本心”,表现了他的时代局限和阶级局限。殊不知历代帝王为其反动本性所决定,是决不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 妇人孺子,皆闻论叹息。文章主旨论列完毕,作者不忘以一小段作首尾呼应:“妾,微者也;女安,童而无知者也。闻唐子之言,亦皆悄然而悲,咨嗟欲泣,若不能自释焉。”说明唐子之论达理而通情,深刻而感人,妇人孺子无不为之感动,而开篇所出四人皆有着落,从而完整地收结,真乃珠联璧合,浑然一体。 由本文可知作者精熟先秦诸子散文,尤受孟子和墨子影响,人性论、行仁政、民贵君轻等思想源于孟,“非攻”见解则源于墨。而逻辑推理,层层深入,善作比喻,自眼前浅近事物说明深刻道理,逐层追问,引人入彀以及排句气势等均与孟、墨之文有同样妙境。而本文理论的高度、批判的锋芒均超越前人。从家常谈话来阐明理论高见,以“食鱼”为题而由浅入深,家人四口均介入,论理与叙事描写相结合,使文章亲切有味,富于生活情趣,语言通俗平易,结构谨严,首尾呼应等,又自属唐子文章所特有。 室语 《室语》清唐甄撰。选自《潜书》。《室语》是一篇大胆深刻的议论文。作者在文中提出了“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这一著名论点,认为封建社会的历代帝王无不屠杀人民而占有其财物,不仅他们杀人的数目要远远超过那些杀人越货的民贼,他们所犯的罪行也过于民贼百倍千倍。这种激进的反君主思想的议论,不仅在当时足可惊世骇俗,而且至今闪烁着民主思想的光芒。室语,意即在家里所说的话。在写法上,作者采用了一家人围坐室中饮酒食鱼的情景引出议论,而最后仍以杀鱼与杀人的比照作为结束,使整篇文章显得舒卷自如,洒脱自然,不仅没有一般议论文章的艰涩,而且别有一种家常聚谈的娓娓动人之处。 ☚ 口技 梁九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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