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宣卷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宣卷 宣卷民间说唱形式的一种。全称为“宣讲宝卷”。始于明代, 清同治、光绪年间开始盛行。一般由多人演唱, 也有一人演唱的,取坐唱形式。以演唱故事为主。初期专唱佛经故事,后多取材于民间传说。唱腔音乐性不强。伴奏用打击乐器,或用鼓、板,或用渔鼓、简板,或用木鱼、钟磬,个别用胡琴。因流行地区不同又分为四明宣卷、苏州宣卷等。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后渐趋衰微,现已绝迹。其曲调为某些地方戏曲、曲艺所吸收。 ☚ 扬州弹词 四明南词 ☛ 宣卷 宣卷明清说唱形式。其底本称为宝卷,宣卷是“宣讲宝卷”的省文。初为明代秘密宗教的一种布道传经形式,清末民初,渐以说唱民间故事为主。以江浙最盛行。除在庙宇、宗祠外,还在庙会、街市及院宅内说唱。通常为多人围桌说唱,一称为“佛头”者主唱,其他人和声。有说有唱,唱词多为七、十言韵文。唱腔单调,用打击乐器如鼓、板、木鱼、钟磬等击节,也有用二胡伴奏的。唱本内容不少与弹词相同,如《白蛇宝卷》、《落金扇宝卷》、《双剪发宝卷》、《双珠凤宝卷》等。也有取材于戏曲、小说及社会生活的,如《琵琶记宝卷》、《啼笑姻缘宝卷》、《黄慧如宝卷》等。 ☚ 宝卷 门词 ☛ 宣卷 宣卷佛徒宣讲宝卷。是一种采取“俗讲”方式向听众讲说佛经、宣传佛法的曲艺形式。约始于唐代,为便于听众理解,因此当时由佛徒将佛教经卷改成易于讲唱的文体,谓之“变文”(郑振铎《中国俗文学史》: “所谓变文之‘变’,当是指变更了佛经的本文,而成为俗讲之意。”)但实际流向社会后,为了吸引听众,所讲的内容有时也不免涉邪,唐赵璘《因话录》中记有当时文淑僧“谈说”的情况:“有文淑僧者,公为聚众谈说,假托经论,所言无非淫秽鄙亵之事。不逞之徒,转相鼓扇扶树;愚夫冶妇,乐闻其说。听者填咽寺舍,瞻礼崇拜,呼为和尚教坊,效其声调,以为歌曲。”宋真宗时曾一度禁僧人讲演变文,但因为它有听众,实际上禁而不止,而改以“说经”的叫法,堂而皇之地成了宋“说话四家”的一支(也称“说诨经”等)。并且又出现了“宝卷”的名称,演讲宝卷,也就称作“宣卷”。相传最早的《香山宝卷》产生于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其后,宝卷作为佛徒演唱的脚本,流传很快,就明代而言,据李世瑜《宝卷综录》,现存就有九十种以上。宝卷的体例,多为韵散合组,或加入佛教的“偈子”之类;演讲的方法,有多人讲唱结合、有单人讲唱、有单讲不唱等。从《金瓶梅》中几个宝卷来看,不少内容涉邪,如《五戒禅师私红莲》,主要情节是老和尚奸淫一个十六岁的少女,虽然他最终愧而“坐化”,但这样的结果,对听众不会有吸引力,故又加入了转世为苏东坡的奇事,颇具传奇色彩,反映了明代讲唱文学的特点(第七十三回)。书中多由尼姑(主要是薛、王姑子)上门演出,为妇人太太们消遣解闷。且大多讲唱结合,唱的管唱、讲的管讲,或有专人“接念佛号”,这已带有专业演唱的痕迹,这是向清代由专业演员“宣卷”、并独立成为一种专门曲艺形式的过渡。参见“宝卷”、“说因果”。 ☚ 苦轮 法身 ☛ 宣卷讲念宝卷,也叫“念卷”。宝卷为宣念的脚本,内容多为宗教及民间故事,宣扬因果报应,劝人行善。宣卷之风在凉州的张义山区及古浪县至今犹存,本书所引宝卷语句即出自于这些地区流传的宝卷。《侯梅英反朝宝卷》:“宣卷口干舌又苦,听卷之人入了迷。” ![]() ![]() 宣卷 宣卷曲艺曲种。江浙一带称和尚或信徒宣讲宝卷为“宣卷”。清代时已有专业演员,或由滩簧演员兼演。以坐唱形式,大多为多人演唱;也有一人演唱的。曲目由原来专唱佛教故事,后逐渐以演唱民间传说故事为主。曲目有不少与弹词、鼓词类相同。曲调和伴奏较为简单。 ☚ 伬唱 时调小曲 ☛ 宣卷〈动〉僧尼讲唱佛教宝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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