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制度化
是以一定的形式将经常性的审计业务工作和审计管理工作加以固定和强化,并要求审计人员共同遵守,以保证审计工作经常、持久、稳定、高效地发挥作用的整个过程。审计工作制度化既包含有审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过程,又包含着审计人员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程度。它具有三方面内容: 一是业务制度化,即将各类经常性的审计业务用一定形式规定下来,并在审计过程中按规定要求开展工作; 二是管理制度化,即将审计管理工作用一定形式规定下来,并在日常的审计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 三是审计标准,即对审计人员的资格和行为所规定的基本原则,并用公认的、统一的条款形式公布,使之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对港口来讲,主要是根据港口审计工作的特点,逐步实现审计业务制度化和审计管理制度化,并在审计过程中按国家审计机关颁布的审计标准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