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保险“补偿保险”的对称。规定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或人身生存保险期满时,不问损失有无及多少,均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在人身保险中订立的合同,除医疗保险外均为定额保险合同。因人身的价值或损失难以评价,只能按投保的确定金额给付。 定额保险Block Insurance保险合同当事人事先确定好一定数额的保险金额,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时或者约定期限届满时,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而不以保险人损失金额为给付标准的保险。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该标的的价值无法以货币来衡量。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般依据被保险人的实际需要和交付保险费的能力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人寿保险合同是典型的定额保险合同,无须采用损失填补原则确定保险金数额。 定额保险“补偿性保险”的对称,保险事故发生或到达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时,保险人不问被保险人有无损失以及损失金额是多少、只是按照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是没有价值的,保险金额由保险和投保人双方约定,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合同满期时,除医疗保险可以按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给付外,其余的采取定额给付,即不问有无损失以及损失金额是多少,均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因而人身保险除采用补偿给付方式的医疗保险外,均属定额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