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
官名。 1.东汉称太尉(大司马)、司徒、司空为三司,又称三公。《后汉书·顺帝纪》:“令刺史、二千石之选,归任三司。”注:“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 2.唐代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 唐朝于大狱,则以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官会审,称三司,或大三司使;若所按非其长官,则以侍御史、刑部郎中、员外郎、大理寺司直评事往讯,谓之小三司,或小三司使。一般则指台省寺官。 3.五代、北宋称盐铁、户部、度支为三司,其长官称三司使,掌管统筹国家财政。元丰后废。 参看《宋史·职官三·户部》。 4.金代省户部,置三司,掌劝农、盐铁、度支。 其长官称使。见《金史·百官一·三司》。 5.明代各省的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合称三司。见《明史·职官一》。 6.清朝末年以各省布政使司(或民政使司)、按察使司(或提法使司)、提学使司合称三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