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安抚制置使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安抚制置使官名。见“制置使司”。 安抚制置使某路安抚使兼制置使之合称。南宋初,用兵频繁,为统一事权,便于号令,始以守臣带安抚使兼制置使,如知洪州兼江南西路安抚使兼制置使(秩高者,称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此制,宁宗后仍沿用。如四川安抚制置使、知成都府,四川安抚制置使、知重庆府,淮东安抚制置使、知扬州,等等(《宋会要·职官》40之7、《要录》卷162壬寅、《宋史·理宗纪》3)。凡守臣带“安抚使兼制置使”者,除刑狱、财计不预外,其余机密、兵马、边防军事、官员升改等军政事,都在制置之列(《宋会要·职官》40之2、《朝野杂记》甲集卷11《制置使》)。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