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融弃市案
此案发生在东汉献帝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孔融字文举,鲁国人,孔子二十代孙,汉献帝时他历任将作大匠、少府等职,享有很高的名望。他博学多才,心高气傲,对曹操专权深为不满,曾多次讥刺曹氏父子,又与御史大夫郗虑不和。曹操表面上虽厚待孔融,实际却心存嫉恨,加上郗虑又给孔融罗织了一些罪状,遂令丞相军谋祭酒路粹诬告孔融,上奏状言:“少府孔融,昔在北海,见王室不静,而招合徒众,欲图不轨,云:‘我大圣之后,百见来于宋,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及与孙权使语,谤讪朝廷。又融为九列,不遵朝仪,秃巾微行,唐突宫掖。又前与白衣弥衡跌荡放言,云‘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缻中,出则离矣。’既而与更相赞扬。衡谓融曰:‘仲尼不死。’融答曰:‘颜回再生。’大逆不道,宜极重诛。”奏状上去后,孔融被抓进狱中,判以弃市之刑,他的妻子和两个儿子也一起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