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改良论中国近代一位署名“履夷”的作者发表在《留日女学会杂志》第1期上的一篇伦理论文(该杂志1911年5月于东京创刊)。后收入《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3卷。文章认为,“夫妇为人道之本”,不只是家室问题,“实为人类生存上之大问题也”;“未有夫妇不和而家庭能欢乐无事者,亦未有夫妇不和而能专心致志以为国家社会事业者”。因而改良婚姻是促进社会发达、谋求国家进步必须做的。指出中国婚姻改革最重要的是除“三弊”:一是除“早婚之弊”,主张一般人应在有了职业、能独立后再结婚;二是除“卖婚之弊”,反对金钱买卖婚姻,主张爱情结合,不夹杂其他观念;三是除“婚姻专制之弊”,反对父母包办,主张男女自由选择,后经父母承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