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思1726—1806George Wythe乔治·威思。政治活动家、法学家。生于弗吉尼亚一个种植园主家庭,从其母学习拉丁文和希腊语。曾短期就读于威廉-玛丽学院。后为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议员(1754—1755、1758—1768)和威廉斯堡市市长(1768年)。在反《印花税法》斗争中不赞成激进行动。独立战争爆发后参加反英战斗。1776年被派遣到大陆会议,在《独立宣言》上签名。与杰弗逊等人共同完成修改弗吉尼亚法律的工作。1779年任威廉-玛丽学院法学教授,开创不同于英国法的美国法理学之先河。1787年参加制宪会议。1788年参加弗吉尼亚批准宪法大会,拥护新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