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培训外国公务员培训的一种方式,主要是指政府由于自身力量有限,通过合同或契约,委托社会有关机构承担部分公务员培训工作。类似我国的代培。委托培训主要面向高、中级公务员,可以利用社会力量,使公务员在高校、科研机构的雄厚师资力量帮助下受到较系统或行政部门无法提供的专业训练,提高公务员的行政管理能力。委托方式主要有二种,一是委托大学进行规范化培训。美国根据1958年通过的政府雇员法令,每年平均选送二千多名联邦雇员到哈佛等名牌大学进修。美国很多大学都开设了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学课程,如哈佛大学肯尼迪行政学院。日本从1966年起开始实施国内研究员制度,为公务员在大学研究生院开设修士(硕士)课程。给二年时间从事学术领域的研究,以期获得复杂高深的行政管理知识和技能。参加人员为工作3—6年有培养前途的公务员。二是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到附近学院或夜校去补习、进修,学费由政府负担或向政府申请培训假期,脱产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