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妄执亲邻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妄执亲邻案 妄执亲邻案南宋理宗宝庆三年(公元1227年),陈子万家业破荡已久,忽然要赎回其父陈屋于三十年前卖给陈定僧的田业,据契载此田价值官会三百贯,陈子万从宝庆二年三月取赎,至宝庆三年正月,只交付了官会一百二十贯,还有一百八十贯只在契上虚批,而无一钱交付。但陈子万已凭契立户头,又将此田卖给了杨世荣,然后又援引亲邻之法要赎陈定僧卖给刘氏之田。此案为官府受理,官府认为:陈定僧既然未得到全部价钱,子万就无权管业;陈子万既然能赎田,又能起立户名,就该自己将所赎之田好好管,而朝卖暮赎,是何意图?此田既已卖给杨世荣,就是杨世荣的产业,子万无业,又以什么作为亲邻的根据?依照法律:“交易钱止有一百二十日限”。判陈子万赎田经隔一年,交钱未足,不该将别人田卖与杨世荣,不该妄执亲邻法。杨世荣不该为谋田业,以钱资助子万赎田,又资给子万执邻。两人各杖一百,所有钱、会本应没官,考虑到杨世荣当初可能不知情,钱还世荣,田还定僧,各令责立状入案。刘氏买陈定僧的田业,子万无业就无权以亲邻身份取赎,合还刘氏管业。官府因定僧年幼,最后还告知陈定僧,典与卖不同,陈子万父断绝田业,立下的是断卖骨契,如果是典业,则必有合同契,若陈子万父子将来要赎,必定要有合同契为凭证。此案双方各给断由。 ☚ 继子归宗案 过限赎田官不受理案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