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收容办公室1949年1月天津解放,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接管原官办及慈善团体办的收容教养机构。是年5月成立收容处理乞丐委员会,下设5个临时丐民收容所,7月调整保留两个收容所,由天津市生产教养院主管。1963年5月,为加强长期流浪人口的审查教育,根据内务部指示,在西郊区大芦北口村建立农场,负责对惯流进行教育、劳动、审查、处理工作,定名为天津市卫南洼农场。1979年天津市收容所与该场合署办公。1982年12月,为加强社会收容工作,由公安、民政两局联合成立天津市自流人口收容办公室,负责计划安排和推动各区县收容、审查、遣送、安置、处理工作。为便于收容,办公室工作人员均着警服,并备有从事收容工作的汽车两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