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大辟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大辟dà bì死刑。李白《秦女休行》:“金鸡忽放赦,大辟得宽赊。” 古代名物 > 刑罰類 > 刑名部 > 墨劓 > 斬絞 > 大辟 大辟 dàpì 刑罰名。五刑之一。指死刑。辟,謂罪。死爲罪之大者,故稱之爲大辟。《書·吕刑》:“大辟疑赦,其罰千鍰。”孔傳:“死刑也。”孔穎達疏:“《釋詁》云:辟,罪也。死是罪之大者,故謂死刑爲大辟。”《禮記·文王世子》:“獄成,有司讞于公,其死罪,則曰某之罪在大辟。”《漢書·禮樂志》:“自京師有誖逆不順之子孫,至於陷大辟受刑戮者不绝,繇不習五常之道也。”清·方苞《獄中雜記》:“惟大辟無可要,然猶質其首。” 大辟dà bì〖名词〗 大辟(-bì)古代五刑之一,砍头。方苞《狱中杂记》:“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 大辟dà bì死刑。方苞《狱中杂记》:“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 大辟中国古代死刑的概称。辟,刑也,大辟犹言极刑。战国以前,大辟为五刑之首,其执行方式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西周的大辟,有斩、杀、磬、焚、膊、辜等。秦汉以后,法律上不以大辟为刑名,然而对枭首、要斩、弃市、磔、夷三族等死刑,仍概称之为大辟之刑。《汉书·刑法志》:“汉兴之初,……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隋唐改制,定死刑为五刑之首,称死、流、徒、杖、磔,并限死刑为斩、绞二等,对克服中国古代死刑制度的随意性有一定意义。 大辟中国古代五刑之一。隋以前死刑的通称。隋唐以后五刑刑名不用大辟,称“死刑”。(1)周代的大辟,据《刑书释名》分为七等,1. 斩,诛之斧钺; 2. 杀,杀以刀刃弃市,即刑于市,与众共弃之; 3. 搏,去其衣而磔之; 4. 焚,以火烧杀之;5. 辜磔之,指焚裂尸体; 6. 踣,毙之于市场; 7.罄,缢之使毙于隐处。(2)秦代的大辟,有1. 斩;2. 枭首; 3. 车裂; 4. 弃市; 5. 腰斩; 6. 体解即支解;7. 磔;8. 蒺藜等。又据《汉书·刑法志》大辟复有: 1. 凿颠,凿去顶颠; 2. 抽胁,抽去肋胁;3.镬烹,在锅里煮死。(3)汉时称废除秦苛酷之刑,然汉初诛戮功臣仍有夷三族之令,不但五刑俱全,而且揃其骨肉于市。高后元年 (公元前187年) 废除以上酷刑后,大辟之刑为腰斩、弃市、枭首、磔。汉景帝中元二年 (公元前148年) 又改磔为弃市。 大辟 大辟古代处以死刑称大辟。古代处死罪犯以刀斩之或斧砧之,受刑者一身分为二故名。《礼记·文王世子》:“狱成有司谳于公,其死罪,则曰: 某之罪在大辟; 其刑罪,则曰: 某之罪在小辟。” 《史记·周本纪》: “大辟疑赦,其罚千率,阅实勘”《汉书·刑法志》: “陵夷至于战国,韩任申子,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颠、抽胁、镬亨之刑。” ☚ 打事件 大宗 ☛ 大辟dà pì死刑。《洗冤集录 ·序》:“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 大辟死刑。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