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公司
俗称“大兴当”,伪满的当铺业。成立于1933年7月1日。是以伪满洲中央银行接管的原“四行号”附属事业为基础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伪满洲中央银行。总公司设在长春,各市、县、镇设立营业机构。资本金为600万元伪币,全股一次缴足。董事长共有两任。第一任是王百川,第二任是刘世忠。开业之初,除经营当铺业外,还兼营酿造业、钱庄业、运输业、杂货业,以及代理保险业等。以后随着各专业公司的建立,逐步将兼营业务分离出去,形成以当铺业为主的信用机构。1936年末,其分支机构达275处, 日本战败前夕又发展到360多处,约占全国当铺业总户数的30%左右。该公司受理的质押物品,多系衣着、被褥,其次是金银装饰品,再次是农具、谷物等。质押期可达2年,利率为1分6厘。据大兴当调查,在质押者中:小地主占16.1%,中农上层占8.6%,中农下层占17.5 %, 小农占36.5%,半雇农占6.4%, 雇农占13.2%,杂业者占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