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股承销资格Underwriting Qualification for Foreign Shares证券经营机构申请承销外资股应具备的条件和达到的要求。包括三种情况: ❶境内证券经营机构申请从事外资股承销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 ❷境内证券经营机构申请担任外资股主承销商或境内事务协调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❸境外证券经营机构担任境内上市外资股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国际事务协调人应具备的条件。基本条件是: ❶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少于 8000 万元人民币的净资产,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少于 8000 万元人民币的证券营运资金; ❷已经取得股票承销业务资格; ❸具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外汇业务经营权; ❹具有能够保障涉外业务正常开展的通信设施、营业场所、设备等技术手段; ❺具有十名以上有证券承销经验的专业人员,其中熟悉国际金融业务、会计业务和相关法律的专业人士至少各一名; ❻具有一年以上从事证券承销业务或参与承销一只以上股票的经历; ❼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外资股承销资格证券经营机构申请承销外资股应具备的条件和达到的要求。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指境内证券经营机构申请从事外资股承销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二是指境内证券经营机构申请担任外资股主承销商或者境内事务协调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是境外证券经营机构担任境内上市外资股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国际事务协调人应具备的条件。基本条件是: ❶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的净资产,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的证券营运资金; ❷已经取得股票承销业务资格; ❸具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外汇业务经营权; ❹具有能够保障涉外业务正常开展的通讯设施、营业场所、设备等技术手段; ❺具有十名以上有证券承销经验的专业人员,其中熟悉国际金融业务、会计业务和相关法律的专业人至少各一名; ❻具有一年以上从事证券承销业务或参与承销一只以上股票的经历; ❼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外资股承销资格 外资股承销资格underwriting qualification for foreign shares证券经营机构申请承销外资股应具备的条件和达到的要求。包括三种情况:一是指境内证券经营机构申请从事外资股承销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二是指境内证券经营机构申请担任外资股主承销商或者境内事务协调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三是境外证券经营机构担任境内上市外资股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国际事务协调人应具备的条件。基本条件是: ❶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的净资产,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的证券营运资金; ❷已经取得股票承销业务资格; ❸具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外汇业务经营权; ❹具有能够保障涉外业务正常开展的通讯设施、营业场所、设备等技术手段; ❺具有十名以上有证券承销经验的专业人员,其中熟悉国际金融业务、会计业务和相关法律的专业人至少各一名; ❻具有一年以上从事证券承销业务或参与承销一只以上股票的经历; ❼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 承销业务申请报告 外资股经纪资格 ☛ 000017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