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经济 外资经济外资经济是指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中的外资部分。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在华独资经营企业,简称“三资企业”,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积极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大力引进外资而迅速发展起来的重要经济形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范畴,外商投资属于非公有制经济成分。 在我国现阶段,外资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具有客观必然性的。它们的存在和发展,从总体上看有利于弥补我国经济建设资金的不足,有利于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的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我国经营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职工队伍的素质,有利于我们更快地熟悉国际惯例,更广泛的参与国际分工,增强竞争实力。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三资企业”中的外资部分(即外资经济),虽然是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但是,它作为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产物,其存在和活动范围要受到社会主义国家的规范和控制,其一切经营活动,都要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体地位的情况下,大力吸收外资,鼓励其存在和适当发展,保护其合法的经营权和收益权,不仅不会削弱和动摇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反而能够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更快发展,加快我国经济走向现代化的历史进程。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 “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很大,吸收几百亿、上千亿外资,冲击不了这个基础。”当然也应看到,外资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不可避免地会给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生活带来某些消极影响,使我们在国民经济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中遇到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对此必须有充分认识并妥善加以解决。例如,为了更好地吸引外资而给予其一定的优惠政策,并不意味着我们对外资经济可以放任自流,放弃必要的监督和管理。必须依照法律和政策对其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和必要的宏观调控,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其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轨道。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它们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但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们的存在和发展,对迅速发展生产力是有利的。这些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事实上已构成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其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使之健康发展。 ☚ 私营经济 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 ☛ 外资经济Foreign Capital Economy国外或境外投资者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在境内开办企业而形成的经济成分。外资经济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三种形式。外资经济在弥补中国建设资金不足、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加快技术改造、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收入、引进先进管理经验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在中国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并存的所有制结构中,外资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一种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