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外资独资企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外资独资企业由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内设立的单方投资、独自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的一种有效方式,在国际上已被广泛采用,在美国、欧洲经济共同体、日本等地,除一些军事工业限制外商举办独资企业外,其它行业一般不予限制。 外资独资企业我国经济特区吸收和引进的外资企业的一种。它与合资、合作企业不同的突出特点是具有独资经营的属性。即特区不参与这种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参与利润分成,不分担企业的损耗。独资企业由特区统一规划安排企业兴建地点,提供土地或厂房设施给投资者使用,在使用期限内,投资者要按期缴纳土地使用费和按特区规定的税收。使用期满,投资者如需要继续经营可申请延长使用期,但土地使用费则需重新调整。在使用期限内,划归投资者使用的土地范围内的企业厂房、设备、生活设施等均属投资者所有,受特区法律保护。由于这种企业是独资经营的,所以,从它的筹备,施工兴建,以及建成投产后的日常生产,原材料的来源,产品的规格,花色品种,质量数量,成本价格,市场销路,企业内的资金周转,设备更新、折旧、企业的盈利或亏损等等一整套经营管理工作,完全归投资者独自处理。另外,企业所需的管理人员和工人,由投资者自行招聘,或通过特区劳动部门招考,工人工资由投资者和特区劳动部门共同商定,资方可根据工人技术熟练程度和劳动态度,决定调整工人的工资,并可决定对这些工人的奖励和处罚。引进独资经营企业的作用是: (1)独资经营企业概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可使特区集中力量管好合作企业; (2)可给特区及其周围的待业人员提供新的就业机会; (3)可促进特区市场更加繁荣;(4)可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有利于我们吸取外国企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5)通过征收土地使用费、所得税、劳务费等还可以取得一定数量的外汇资金等等。因此,适当引进独资企业,对于我国特区经济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 外资独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 (包括外国和中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独立投资设立并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它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非经营性或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外资独资企业 外资独资企业foreign solelyinvested enterprise外商独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外国和中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独立投资设立并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它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非经营性或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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