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决策机构
指国家全部外交活动的决策和指挥机关。其职责为: (1) 制定国家对外政策,决定国家重大外交行动; (2) 规定国家所有涉外机构的组建和职权,指挥其行动; (3) 任免国家主要外交官员(一般均须提请国家权力机构批准); (4) 监督、检查对外政策执行情况,并作出适当调整、纠正或撤销一切它认为不适宜的作法和决定; (5) 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可亲自出面从事外交交涉或其它活动。外交决策机构是国家外交权的实际执掌者,拥有最高权威和完全独立的主权,是国家外交活动的最高指挥机关,在外交机构中居于首要地位。国家全部涉外机构、尤其是外交机构,必须接受外交决策机构的指挥,不得随意行动。外交决策机构通常由国家最高决策机构确定其组成和人选,而国家最高行政人员通常是外交决策机构的直接主持人。所以,外交决策机构在国家行政机构中也居于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