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Administration on the External Debt of Domestic Foreign Funded Bank根据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2004年出台的《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为促进境内中、外资银行公平竞争,有效控制外债规模,防范外债风险,对境内外资银行的外债进行的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❶对境内外资银行的外债实行总量控制。 ❷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际收支状况和外债承受能力,以及境内外资银行的资产负债状况和运营资金需求等,合理确定境内外资银行外债总量以及中长期和短期外债结构调控目标。 ❸境内外资银行向境内机构发放外汇贷款按照国内外汇贷款方式管理。除出口押汇外,境内外资银行向境内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❹境内外资银行对外提供担保,按对外担保进行管理;境内机构为境内债务人向境内外资银行提供担保按国内担保进行管理。 ❺境内外资银行借用的外债资金不得结汇,还本付息不得购汇。以及其他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