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6日,名河北省天津市塘大区人民法院,1952年4月改为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坐落于天津市塘沽区大连道4—3号,编制178人。管辖天津市塘沽区行政区划内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内设机构有:1.审批机构:审判委员会、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经济审判一庭、经济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另有派出法庭5个:大沽人民法庭、中心人民法庭、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河北人民法庭、河南人民法庭。2.行政机构:办公室、政工科、检察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机关党委、工会。1999年审理案件近7000件,无一错案。被评为塘沽区文明机关、塘沽区双拥模范单位、塘沽区军民共建先进集体、塘沽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天津市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