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收入审计
对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过程中所取得的各项副产品收入的发生、分配、上交和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审核、稽查。主要内容是: (1)检查基本建设收入是否真实、合法。为了调动建设单位的积极性,国家对基本建设收入实行分成留用的管理办法。为了防止建设单位将其他应上交国家的资金记入基本建设收入,审计机构必须逐笔核实基本建设收入,对不属于基本建设收入的资金,督促企业按规定上交或管理。(2) 检查基本建设收入是否全部入帐,帐务处理是否正确。一方面,检查建设单位有无私设“小金库”隐匿资金现象,会计核算是否正确; 另一方面,检查建设单位出售副产品是否执行国家价格。(3) 检查基本建设收入分配、上交情况,建设单位必须以全部基本建设收入为基数与有关部门分成,并及时上划资金。(4) 检查基本建设收入使用情况。留用的基本建设收入,应转作企业基金,按规定用途使用。企业不得随意挪用基本建设收入。通过对基本建设收入的审计,可以保证国家利益,维护财经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