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程序是基本建设过程及其客观规律的反映,是人们在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制造出来的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的章程。对生产性固定资产而言,基本建设程序。就是形成生产能力的过程及其客观规律的反映。 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可概括为三个阶段和十项内容或环节。即根据国民经济长远规划和布局的要求,在编好区域规划和探明资源的前提下编制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选定建设地点;设计(计划)任务和选点报告经过批准后,进行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落实勘察工作;初步设计经过批准,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后,组织工程施工。工程按设计内容建成后,进行验收、交付使用。基本建设程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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