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经理制
亦译作“城市行政官制”,美国某些城市实行的市政府体制。在这种体制下,由选举产生的市议会掌握全部立法权和预算批准权,市议会的人数一般较少,行政管理的责任则委托给一名由市议会雇用的市经理(或译作市行政官)。市经理通常是受过训练的专家,他在市议会的监督下全面负责市政管理。市经理有权拟定预算,任免市政官员,指导市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并向市议会报告工作。市经理无固定任期,可以无限期留任或由市议会随时罢免。市议会另选举其一名成员作为市长,主持市议会,签署文件和在礼仪上作为市的代表。市长与市议会其他成员拥有同等投票权,不干预市的行政工作。城市经理制始行于本世纪初,目前,美国有2500多个城市实行这种制度。大多是中小城市,也有少数大城市 (如圣迭戈、达拉斯、堪萨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