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把城市环境作为一个系统,一个整体,运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采取多功能、多目标、多层次的综合的战略、手段和措施,对城市环境进行综合规划、综合管理、综合控制,以较小的投入,换取城市环境质量最优化,做到 “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以使复杂的城市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城市的综合整治完全摆脱了三废治理的传统观念,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环境管理力度,改变城市面貌,积极防治环境污染,提高城市综合素质和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制度详细具体,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必须制定详细的量化指标。
我国已制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标体系,
❶考核城市环境质量的指标有七项,包括: 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平均值、二氧化硫浓度年平均值、二氧化氮浓度年平均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❷考核城市污染控制能力的指标有五项,包括: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及清洁能源使用率、汽车尾气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
❸考核城市环境建设的指标有五项,包括: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及回用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生态建设、自然保护区覆盖率。
❹考核城市环境管理的指标有三项,包括: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污染防治设施及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率、环境保护机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