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统一开发
土地开发部门将分散的土地开发工作组成一整体统一进行,各自的建设归于一致。进行土地统一开发,应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对一定区域内的房屋建筑、配套工程及基础设施进行全面计划,统一建设,分期施工,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开发的内容包括:(1) 对开发区的工业布局、交通、住宅、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商业服务、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以及其他建筑工程,统筹安排,配套建设,分期交付使用,尽早发挥工程效益,做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建设适合人们生产和生活的环境; (2)对建设全过程,即从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平整场地、组织施工、验收交付使用到房屋管理等,负责组织实施,做到各环节紧密衔接,互相配合,以求缩短建设周期。从城市用地管理角度看,有利于贯彻城市规划,避免市政设施重复建设,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 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节约人力、物力、财力,充分发挥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