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 在城市用地范围内,通过对不同性质、功能、用途的园林绿地进行合理布局,使园林绿地能够有效地改善城市的自然环境,调节城市小气候,保持城市生态平衡,改善人民的生活、工作环境,增加城市景观,并与城市各组成部分组成完美统一的整体。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❶具有系统性。把城市生态绿化置于 “社会—人口—经济—环境—资源” 城市发展的大系统中加以考虑。充分挖掘城市生态环境潜力,强调绿地系统的结构、布局形式与自然景观、地形地貌和河湖水系的协调以及与城市功能分区的关系,着眼于整个城市生态环境,合理布局,走生态大园林的道路。强调利用生态系统的循环和再生功能,同时深入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内涵,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对各类园林绿地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形成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布局结构与特色。
❷按照国家有关城市园林绿地指标的规定。根据城市游憩要求、景观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城市避灾防灾等需要,考虑城市现状建设基础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各类园林绿地类型与规模,培育城市特色。
❸具有持续性。合理确定近期和远期规划,规划之初预定未来发展状况,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在充分认识自然资源更新能力及土地承载能力的基础上,寻求城市系统效益低投入、高产出的最佳途径和优化模式。以改善和维护良好城市生态环境为目标,把维护居民身心健康、维护自然生态过程作为规划的主要功能来评价。
❹模拟自然群落结构,节制引用外来物种,保护和发展乡土物种。维持城市景观的异质性,针对现有城市景观中自然生态组分少的特点,适当补充自然成分,协调城市景观结构,廊道、嵌块体形式多样,大小、宽窄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包括: 城市概况与现状的综合分析; 规划依据、期限、范围与规模、规划原则、规划目标与指标、规划布局与结构; 绿地规划,包括公共绿地、道路绿地等; 园林绿地植物规划; 分期建设规划及实施规划的措施、意见、建议等; 城市主要规划植物名录等相关附录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