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的银行体制
以国有的中央银行为核心,国有商业银行和专业银行为主体,并配合以离岸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的体制。
概况 埃及在1922年独立之前,国内设有许多外国殖民者的银行,独立以后仍然存在。1961年实行国有化政策,较大商业银行被收归国有,并建立埃及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管理监督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逐步形成了现行的银行体制。
体系构成 埃及中央银行。成立于1961年,具有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能,是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它负责发行货币;代理国家财政金库;执行国家信贷货币政策,调节、管理货币与信用活动,干预国家经济;管制外汇,保管外汇和黄金储备,监督管理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商业银行。1961年对4大商业银行实行国有化,由政府持有股份,并从1975年起废除这些银行执行国家货币政策工具和负责对公共经济部门提供贷款的职能,改为只办理商业银行一般业务。这四大商业银行是:
❶亚历山大银行。成立于1864年。经办一切商业银行的业务,办理存款、放款、汇兑等。
❷埃及国民银行。成立于1898年,1951年曾作为中央银行,负责发行货币——埃镑,1961年国有化后,另成立了中央银行,其发行货币的职能随即转给中央银行。该行办理商业银行一切业务,如对外贸、商业、工业发展项目提供贷款,并办理投资业务。
❸米赛尔银行。成立于1920年,1964年7月1日与苏伊士银行和金融集团银行合并,1971年9月23日与塞得港银行合并。该行办理商业银行的全部业务,并对交通、建筑等行业提供资金与服务。
❹开罗银行。建于1952年,1961年国有化,1964年2月8日与商业联合银行合并。
专业银行。埃及共有三家国有化的专业银行:
❶埃及开发与农业信贷银行。建于1967年,由原来的一些信贷组织合并而成。主要是对农业合作社及其代理人提供季节性农业贷款。
❷埃及工业开发银行。成立于1975年,主要是办理国营、私营工业企业中、长期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5年。
❸阿拉伯土地和埃及地产信贷银行。主要是从事抵押贷款业务,对建筑业、房产业以及公用事业提供贷款,期限可长达30年。
离岸银行。主要有两家:
❶阿拉伯国际银行。成立于1971年10月,当时称埃及对外贸易和国际发展银行,1974年3月5日改为阿拉伯国际银行。股份由埃及中央银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卡塔尔、阿曼等国政府,利比亚等阿拉伯国家银行所持有。它的主要业务是办理定期存款和外汇业务;对外贸企业和建设项目提供贷款;发行债券等。
❷阿拉伯非洲国际银行。成立于1964年,当时称阿拉伯非洲银行,1978年7月1日改为阿拉伯非洲国际银行。主要对外贸企业和建设项目提供中、长期贷款;对国际辛迪加贷款提供担保;还发行债券,办理金融咨询服务等项业务。
此外,埃及还有十余家外国银行。主要是:阿拉伯银行、意大利商业银行、美国运输国际银行公司、伊朗国民银行、美洲银行、国际信贷商业银行、美国花旗银行、英国劳合国际银行、英国格林德莱银行、巴基斯坦国民银行、希腊国民银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