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测量
民国18年(1929)秋,湖南省设立地方自治筹备处,购置测量仪器,培训测量人员,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为地籍测量作准备。民国21年(1932) 9月,省财政厅设立第五科,主管全省地政工作,下设三个清丈田亩测量队。是年冬开始地籍测量,至民国34年 (1945),全省地籍测量共施测基线8条,天文点6个,三角点3453个,骨干导线点409250个,交会点3048个,户地测量约735万亩,绘制1:1000、1 : 2000户地图19049幅,地籍公布图46298幅,区地籍图50幅。并于民国36年(1947),依据实测地籍原图编制成《湖南省各县市重要城镇地籍一览图》,共91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86年6月25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地籍测量工作才提上议事日程。1987年,省测绘局首次开始常德市地籍测量,1989年完成地区1:500比例尺地籍图673幅,郊区1:2000比例尺地籍图136幅,以及地籍表、册、簿、宗地图等。1988~1992年,省测绘局先后完成凤凰县沱江镇、怀化市、吉首市、邵阳市等地籍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