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地方政府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设置于地方各级行政区域内负责行政工作的国家机关。各国地方政府有不同的组织形式和名称。有的国家由于实行“地方自治”,地方政府由选举产生;有的国家地方政府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受中央政府直接控制。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各级人民政府都服从国务院领导, ☚ 临时政府 中央政府 ☛ 地方政府“中央政府”的对称。设置于地方各级行政区域内负责行政事务的机关。根据不同的原则而组成。资本主义国家的地方政府,有的由地方议会选举产生,实行地方自治。主要管理辖区内的城市建设、交通、教育、文化、卫生、消防、环境保护和社会福利等事务;有的国家中央政府有权任命和撤换地方政府官员,或通过财政拨款等方式控制地方政府。有的实行与中央分权的制度,地方政府或多或少享有一定权力。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一般直接受中央政府的领导与管辖,中央与地方关系紧密。联邦制国家的地方政府,在不脱离中央政府领导和管辖的前提下,有较大的自主权力。如美国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依联邦宪法实行分权,各州以下的地方政府享有一定的自主权。中国是单一制国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在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一般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同时,还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中国按照各级行政区划设置的地方政府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的规定设立的特别行政区政府,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政府。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地方政府“中央政府”的对称。依法设置于地方各级行政区域内,对其行政事务实行全面综合管理的行政机关。各国地方政府的性质、组织形式以及职权等各不相同。实行地方自治的国家,地方政府行使自治权,服从法律; 实行中央集权的国家,地方政府直接受中央政府控制。中国的地方政府具有双重性质,既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又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旗)、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均实行任期制和首长负责制,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管理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务、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有权制定规章;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还可依法行使自治权。 地方政府Local Government省级以下政府。不同于省的地方行政办事处,由地方选举产生,并对选民负责。市政府是地方政府中最重要的政府部门。根据宪法,省有权干预市政事务,但各省下辖的市政体系略有不同。市政府是地方政府中综合性的职能部门,而市议会则是地方政治事务的中心,负责处理本市的对内对外事务。自治市政府有市区政府和郊区政府之分,后者职能极为有限,主要负责道路养护。郊区政府下又可分为村、镇、市。1945年以来,省政府接管了一些原来由市政府履行的职能,这样市政府主要履行经济职能,市区政府尤为如此。加拿大的市议会和其他地方职能部门的规模一般都较小(5人~10人,大城市例外)。市长为市内阁的核心人物,议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市政府在财政上主要依靠省政府,其权力因此而受到限制。从这个意义上讲,市政府以及别的地方政府渐渐地被置于省政府牢牢的控制之下,即使市政府用自己的钱办事也得严格以省的法规为准绳。但一些持反对意见的人则认为地方政府应加强,权限应该扩大。 地方政府“中央政府”的对称。设于地方各级行政区域内的国家行政机关。中国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由国务院统一领导。 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指设置于各级行政区域内负责行政管理和行政事务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各国地方政府的组织形式有所不同。资本主义国家的地方政府,有的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受中央政府直接领导,有的由地方议会选举产生,实行地方自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管辖权限由宪法和法律规定。一般说来,地方政府只是掌握有关工业、农业、商业和文化教育等地方性事务,外交、军事等重要性权限由中央政府控制,在联邦制国家,地方政府一般由州或邦政府直接领导和指挥。在中国,地方政府分为三级: 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各级地方政府由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政府负责。全国各级地方政府都必须服从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的领导。 ☚ 在野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地方政府即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或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我国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一般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市)和乡(民族乡、镇)三级,均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政府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少数民族聚居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在各级民族自治区域内,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政府的职权。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和各级民族自治机关,都是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资产阶级国家的地方政府,无论是由地方议会选举产生,还是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其一切活动,都必须服从中央政府的领导和指挥。联邦制国家中构成联邦的各个成员国或州(邦)政府不是地方政府。在美国,地方政府是指州政府以下的各级政府,按照联邦和州的分权原则,地方政府由州政府直接领导和指挥。 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设置于地方各级行政区域内负责行政工作的国家机关。各国地方政府有不同的组织形式和名称。资本主义国家中,有的国家由于实行“地方自治”,地方政府由选举产生;有的国家地方政府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受中央政府直接控制。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各级人民政府都服从国务院领导。 ☚ 地方民族主义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 地方政府local govern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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