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卢西亚议会
圣卢西亚立法机关。实行两院制,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员共11名,由总督任命,其中总理提名6人,及对党领袖提名3人,另2名由总督同社会、经济和宗教团体协商后任命。众议员共17人,由普选产生,总检察长为当然成员。两院任期均为5年。议会有权修改宪法的任何条款。法案可在众议院或参议院提出,但财政法案只能在众议院提出。某些财政法案的提出需得到总督的同意。内阁对议会负责。当众议院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根据总理的提请,总督可以解散议会,并要求重新选举。本届议会于1987年4月大选产生,统一工人党获众议院10席,工党获7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