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概况
湖南省总面积2118.29万公顷。自然景观的基本特征是亚热带气候和低山丘陵为主的地貌。全省总人口6352.63万人,人均土地0.33公顷,地少人多是土地资源的基本特征。土地资源的主要特点还有如下5条。一、山地、丘陵面积大。除北部洞庭湖区及湘、资、沅、澧4水下游河谷平原区外,其它广大地区均为山地和丘陵。全省山、丘、岗地总面积1681.0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4%。二、土地类型复杂多样,农业用地比重突出。湖南地跨中亚热带和北亚热带。复杂的自然环境形成了众多的土地类型。从土地利用来看,除冰川和永久积雪地外,其余的类型一应俱全。其中农业和林业用地比重大,1990年农林用地占全省已利用土地的80.68%。三、土地的可更新性比较强,土壤中的各种矿物质养分(元素)既易淋失,又能得到补充,使土地的矿物养分能够平衡。四、土地生产力的地域差异明显。从农业土地的分布来看,耕地多集中于湘中和湘北,而宜林地则以湘西、湘南地区为多。湘北、湘中、湘东地区土地开发早,利用程度高;湘南、湘西待开发的土地较多,土地利用前景广阔。五、土地后备资源少。全省未利用土地251.96万公顷,经1990年度计算,占全省总面积的11.90%,人均未利用土地0.041公顷,在全国土地后备资源中居中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