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伦理观
《淮南子》亦称《淮南鸿烈》。 据东汉高诱叙:“鸿,大也;烈,明也。以为大明道之言也。 ”故名。书中以道家的自然天道观为中心,综合了先秦道法、阴阳等各家思想。 基本倾向是儒道结合。它认为人都是禀“精气”而生,“清静恬愉”,人情一也。人的善恶是后天教养形成的,“夫民有余即让,不足则争。让则礼义生,争则暴乱起。”(《齐俗训》)。 主张人应顺从自然之性而行,节制个人的贪欲;统治者应当处静以修身,俭约以率下,否则就会引起民怨。认为只靠刑罚、杀戮不足以治国安民,关键在于得道、修身,使民皆有养。民国刘文典撰有《淮南鸿烈集解》,刘家立撰有《淮南内篇集证》。 参见“淮南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