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邮件封面书写格式
国际上明文规定,书写封面要用法文、英文或寄达国使用的文字。我国邮电部门要求,为了便于准确地处理收寄邮件,如果封面采用英、法以外的其它外国文字书写,还应当用中文 (繁体字) 或法文、英文加注寄达国国名和地名。按照国际惯例,收件人姓名、地址一般应写在邮件封面的右半部; 寄件人的姓名、地址一般写在邮件封面左半部或写在邮件的背面。收寄件人的姓名、地址应横向分行书写,第一行写收寄件人姓名;第二行写收寄件人单位;第三行写收寄件人街道、门牌号码;第四行写城市、地区名称; 第五行写国名。地点、城市和国名应大写。收寄件人姓名、地址均应书写正确、清楚,不可潦草、沾污。书写时应使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圆珠笔或毛笔书写,不可使用铅笔和红色书写。另外,也有的在邮件封面上粘贴书写有收寄件人姓名、地址的签条。所有签条的最小尺寸,一般长不得小于100毫米、宽不得小于70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