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协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的简称。1951年由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民主德国、波兰、罗马尼亚、苏联、捷克斯洛伐克等8个国家缔结的协定。中国、朝鲜和蒙古于1953年加入,越南于1955年7月加入。现在共有12个成员国。该协定经过多次修改。现行有效的是1974年修订生效的文本。协定共分8章40条,对有关运输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运输合同的订立及变更、发货人和收货人的权利与责任、承运人的责任、运输费用的计算和支付、货物的交付和拒收、赔偿请求与诉讼时效等项作了具体规定。我国是国际货协的成员国,我国经由铁路运输的进出口货物,都是按照国际货协有关规定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