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信用证通知行开证行的代理银行。受开证银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给受益人,或将以电报开发的信用证内容转达给受益人的银行。其职责是通知受益人已收到买方的信用证,并负责将信用证正本转交受益人。因此,通知行亦称 “转递行”。通知行的另一职责是通过解押和核对签字,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并不对信用证的翻译和解释负责。 国际结算信用证通知行 国际结算信用证通知行advising bank in internationalsettlement开证行的代理银行。受开证银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给受益人,或将以电报开发的信用证内容转达给受益人的银行。其职责是通知受益人已收到买方的信用证,并负责将信用证正本转交受益人。因此,通知行亦称“转递行”。通知行的另一职责是通过解押和核对签字,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并不对信用证的翻译和解释负责。 ☚ 国际结算信用证开证行 国际结算信用证受益人 ☛ 000113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