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学以国际私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律学科或法学部门。与国际私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是:(1)国际私法学既然以国际私法为研究对象,就不能脱离国际私法,而必须以国际私法为依据;(2) 国际私法学虽以国际私法为依据,但国际私法的研究,反过来又可为国际私法的运用服务,并促进国际私法的发展; (3) 两者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同时又是为特定的阶级利益服务的。区别是: (1) 国际私法是一个法律部门,是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私法学是一个法律学科,是一个法学部门的名称。(2)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国际法学研究对象是国际私法本身。(3) 国际私法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 国际私法学本身并没有法律拘束力。 国际私法学国际私法学研究国际交往中形成的涉外民事和经济流转法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的规范的科学。 国际私法是指专门调整涉外民事和经济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特点是: (1) 以涉外民事、经济流转法律关系为对象,即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关系诸因素中,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因素与外国有联系,或者主体的一方或各方是外国自然人、外国法人和外国国家,或者客体是位于外国的物,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的产生、变更、消灭是在国外。内容有涉外所有权关系,涉外债权债务关系,涉外遗产继承关系,涉外民事诉讼关系,以及不属于民法范畴的涉外婚姻家庭关系,涉外劳务关系,等等,可简称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2)法律规范的组成是冲突规范,规定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或外国国家的特殊法律地位的规范,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规范。(3)法律调整的方法主要是间接调整,而非直接调整。 国际私法起源于公元十四世纪,为意大利学者巴托鲁斯(Bartolus,1314~1357年)所创立。它的原始名称叫“法则区别说”(Theory of Sta-tutes),尔后又陆续出现了其他一些称谓。如,“法律冲突法”或“冲突法”(Conflict of Laws)、“私国际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DroitInternational Prive)等。前者最早为荷兰学者罗登堡 (Rodenburg)于1653年开始使用,并由富伯尔(Hu-ber)于1684年继承下来,现在仍广泛流行于美、英等普通法系国家。后者是美国最高法院法官施托雷 (Story)于1834年在其著作中首次提出。后由法国学者弗里克斯(Foelix) 通过1842年出版的著述传播于世。目前这一名称在法国和一些拉丁语系国家仍有影响,英、美部分学者也予以采用。1841年,德国学者薛夫纳(Schaf-fner) 在他的 《国际私法发展史》(《Entwicklungen des Interna-tionales Privatrechts》)一书中,第一次将英语的Private International改为现在通用的德语InternationalesPrivatrechts即“国际私法”。现在德国等一些大陆法系的国家,和苏联、东欧国家,亚洲的中国、泰国、日本等普遍采用这一名称。 世界上不少国家都制定了国际私法。目前我国尚未制定统一的国际私法,但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民事诉讼法(试行)、公证暂行条例等许多法律、条例中,规定了有关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规范。 对国际私法中的许多重要基本理论问题,国内外学术界尚存在不同的观点和学派。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1)关于国际私法的对象。一种观点认为,国际私法是以解决法律冲突出发,确定适用何国法律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另一种观点认为,国际私法调整的不仅只是上述关系,而且应扩延于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内法中所包含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2) 关于国际私法的规范。一种意见认为主要是指冲突规范; 另一种意见认为既指冲突规范,又指避免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 第三种意见认为除以上两类规范外,还有国内法中专门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规范。(3)关于国际私法的性质。世界主义学派认为国际私法是国际法,是与国际公法相平行的法律部门; 民族主义学派认为国际私法是国内法,是与国内民法相平行的法律部门; 折中主义学派认为国际私法既不是国际法,也不是国内法,或者既是国际法,又是国内法。这些问题正在争论和探讨中。关于国际私法的理论体系,1983年,我国出版的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国际私法》 暂定为: (1)总论。包括:国际私法的概念,冲突规范(一)——冲突规范的概念、结构、类型、系属公式、准据法的确定,冲突规范(二)——识别、反致与转致、公共程序保留、法律规避、外国法内容的查明,国际私法的主体。(2) 专论。包括: 所有权,债的一般法律冲突问题,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运输及保险,国际贸易支付,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法律问题,婚姻家庭的法律冲突问题,继承的法律冲突问题,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对外经济贸易和海事仲裁。 阅读书目: 《国际私法》法学教材编辑部韩德培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国际私法基础》姚壮、任继圣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国际私法》上海法学研究所编译,知识出版社1981年版; 《国际私法》〔苏〕隆茨著,人民出版社1951年译本;《国际私法》〔英〕托马斯著,商务印书馆1963年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