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国际法协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国际法协会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是几个美国法学家发起于1873年在布鲁塞尔创立的国际法团体。其原名是“国际法改进和编纂协会”,在1895年的布鲁塞尔会议上才改用现在的名称。其原来的宗旨是制成一个国际法法典以作为国际仲裁制度的前提条件,而其现在的宗旨是:研究、阐明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研究比较法,在法律抵触法和比较法方面作出建议,以及促进国际的妥协。协会通常每两年举行一届全体会员会议。会员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由各区域性团体或协会本部会员的委员会选出。不仅法学家可以取得会员资格,而且船主、保险商、其他商人、慈善家、以及关心改善国际关系的一切个人和组织都可以成为会员。协会会长由会员大会选出,任期两年,通常是该届会员大会东道国的国民。其他职员是副会长、执行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司库、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协会工作的领导由执行委员会担任。执行委员会的委员由该组织的各区域性团体和全部会员团体按其现有会员人数的比率指定。协会的上述职员除了过去未担任会长的副会长以外,由于其职务,是该委员会的当然委员。该组织各地区团体须经执行委员会的许可,才能成立。各地区团体的会员以其会员的资格,而不是以地区团体代表的资格,参加协会的会员大会。该组织的工作扩及于国际公、私法的几乎全部领域。协会于每届大会后出版《国际法协会会议纪录》。 国际法协会世界性的国际法学术团体。1873年10月成立于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原名“国际法革新与编纂协会”,1895年改为现名。总部设在伦敦。会员由法学界、政界、商界、金融界、企业界一切关心改善国际关系的人士及有关商业或企业团体担任,分总部会员和地方分会会员两种。执行董事会为协会领导机构,由各地方分会及总部会员按比例推选1—3名执行理事组成,理事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宗旨是促进国际的发展、统一和规范化。主要职能包括研究、讨论国际公法、私法和比较法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国际关系中的实际法律问题,就解决法律冲突和统一法律的问题提供建议供有关国际机构及国家参考采用,草拟有关法规准则。协会一般每两年举行一次大会,讨论各专题委员会提交的建议或法规草案,有关文件编成《大会报告》发表。截至1990年协会共举行64届大会。 国际法协会 国际法协会ILA1873年10月18日成立于比利时布鲁塞尔,当时定名为国际法改革和法典编纂协会。1895年改为现名。该协会为国际社会科学理事会的正式会员,并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拥有咨询地位。其宗旨为: 加强对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比较法的研究,对有关法律抵触和统一问题提出建议,推动国际间的了解和合作。会员资格限于学者个人和学术团体。现有42个国家和地区的个人和团体会员4600名。每两年召开一次大会,同时举行学术大会和由执行委员会成员、各副会长和各地区分会会长、秘书组成的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作为大会休会期间全权机构的执行委员会。协会还设有宇宙空间的法律地位、国际商业仲裁、内陆国家国际、航空法、海洋法、医学与人道法、海难事故—国际私法、人权、国际金融、国际刑法、国际水资源法、国际安全与合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探讨事项、交通事故等14个国际委员会。出版物有: 《国际法协会讨论会索引1873—1972》、《国际法的现状及其他论文》; 《大会报告》。工作语言为英语、法语. 经费来源于会员会费、出版物收入和国际团体的捐赠。 ☚ 国际笔会 国际法学协会 ☛ 国际法协会专门从事国际法研究的国际性组织。1873年10月成立于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始称 “国际法改革的法典编篡协会”,后于1895年改称现名。宗旨是致力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及比较法方面的研究、阐释,促进国际间的了解、交流与合作。协会的组织机构有大会、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和协会下设的14个国际委员会。目前共有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约4600多名,其中总会会员近400名,其余的分布在50多个国家和地区之中,中国是该协会会员之一。协会的主要出版物有 《国际法的现状及其他论文》 (百周年特刊)、《1873~1972年国际法协会讨论会索引》等。 国际法协会 国际法协会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专门从事国际法研究的国际性组织。1873年10月成立于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始称“国际法改革的法典编篡协会”,后于1895年改称现名。宗旨是致力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及比较法方面的研究、阐释,促进国际间的了解、交流与合作。协会的组织机构有大会、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和协会下设的14个国际委员会。目前共有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约4600多名,其中总会会员近400名,其余的分布在50多个国家和地区之中,中国是该协会会员之一。协会的主要出版物有《国际法的现状及其他论文》(百周年特刊)、《1873~1972年国际法协会讨论会索引》等。 ☚ 区间统一协会 国际商会 ☛ 国际法协会 国际法协会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1873年10月在布鲁塞尔成立。原名为改革和编纂国际法协会,1895年改为现称。协会的宗旨是“研究、解释和发展国际法,包括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为法律冲突的解决和法律的统一提出方案;促进国际间的相互了解。”协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在50多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该会对国际商法的主要贡献是制定了《华沙一牛津规则》(1932年),《约克·安特卫普共同海损理算规则》(1974年),此外,还与其他有关组织合作,起草了海牙提单规则。 ☚ 定型化合同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 国际法协会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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