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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国际投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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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国际投资银行guó jì tóu zī yín hángмеждунарóдный инвестициóнный банк

国际投资银行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Bank (IIB)

)经济互助委员会成员国于1969年出资筹建的银行。成员国为保、波、东德、捷、蒙、苏、匈、罗、古巴和越南。银行的基本任务是:为有国际社会主义劳动分工以及生产专业化与协作方面的项目,为扩大与成员国共同有关的原材料和燃料所需的费用,为建设其他与成员国关系密切的企业,以及为实施成员国的经济发展项目等提供中长期贷款。1971年7月,该行和经互会的另一个银行—国际经济合作银行签署互助协定,规定,国际投资银行可以在国际经济合作银行存款,并在提供信贷方面进行合作。1974年该行设立特别基金,用于对发展中国家提供经济、技术援助。银行的组织机构有理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代表组成;执行局,是银行的执行机构,由经理事会任命的1名主席和3名副主席组成,负责按照银行章程和理事会的决定,监督银行的工作。

国际投资银行

“经互会”成员合营的金融组织。1970年7月成立。主要职能是为成员国经济发展提供中长期贷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经济技术援助贷款。

国际投资银行

国际投资银行

经济互助委员会国家合营的金融机构。由苏、保、匈、蒙、波、捷、民主德国于1970年7月共同组建,1971年1月正式营业。其后,罗马尼亚、古巴和越南分别于1971年、1974年和1977年加入该行。与南斯拉夫订有合作协定。该行的主要任务是向成员国提供中长期贷款。贷款对象主要是同“经互会”生产专业化和扩大原料、燃料基地有关的基建项目。贷款期限为5--15年。此外,1974年1月该行设立了10亿转帐卢布的“特别信贷基金”,用于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经济技术援助。1971--1986年该行对成员国总造价为200多亿转帐卢布的104个基建项目提供了近50亿转帐卢布的贷款。该行的法定资本最初为10亿转帐卢布,1978年1月增至10.731亿转帐卢布 (其中30%为自由兑换货币和黄金),由各成员国按其在“经互会”贸易额的比重分摊,苏联约占37%。该行最高权力机构为银行委员会,执行机构为银行理事会。行址在苏联首都莫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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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银行

称简IIB,“经互会”国家合营的区域性国际金融组织。1969年4月,经济互助委员会在第二十三届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建立国际投资银行的决定,1970年7月各参加国达成协议,1971年1月开行营业,行址在前苏联首都莫斯科。现有下述10个成员国: 保加利亚、古巴、捷克斯洛伐克、民主德国、匈牙利、蒙古、波兰、罗马尼亚、苏联和越南。国际投资银行的基本任务是: 为有关国际社会主义劳动分工以及生产专业化与协作方面的项目; 为扩大与成员国共同有关的原材料和燃料所需的费用,为建设其他与成员国关系密切的企业,以及为实施成员国的经济发展项目等提供中长期贷款。理事会是该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国代表组成,每个成员国有一个表决权。理事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但每年不得少于两次。执行局是银行的执行机构,负责按照银行章程和理事会的决定,监督银行的工作。执行局由理事会任命的1名主席和3名副主席组成,任期5年。银行的核定资本截止1979年1月1日止为10.713亿可转让卢布 (实缴资本只有3.74亿可转让卢布),其中70%用可转让卢布支付,30%用可兑换货币或黄金支付。各在员国的出资额按在经济互助委员会范围内的相互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决定。苏联出资额最多,其次是民主德国、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此外,该行还通过在国际金融市场发行债券、办理存款和吸收基金等途径来扩充资金。1974年银行还设立了一项名为用于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和技术援助的筹资计划的特别基金,总额计10亿可转让卢布。

国际投资银行

国际投资银行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Bank(IIB)

由经济互助委员会国家合办的政府间国际金融机构。根据1970年7月保加利亚、匈牙利、原民主德国、蒙古、波兰、原苏联、原捷克斯洛伐克7国签署的协定成立,1971年1月1日正式开业。以后加入的有罗马尼亚(1971年1月)、古巴(1974年1月)、越南(1977年5月)。南斯拉夫与该行订有合作协定。其主要任务是为各成员国的经济一体化和发展本国经济而提供中长期贷款以及开发成员国共同的原料、燃料资源等。随着90年代初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国际投资银行已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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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银行

国际投资银行International InvestmentBank

经互会国家专营中长期建设项目贷款的金融机构。1969年4月,经互会召开第23届会议,决定成立国际投资银行。1970年7月1日,在莫斯科宣告成立。1971年1月1日正式营业。总部设在莫斯科。成员国有:保加利亚、匈牙利、民主德国、蒙古、波兰、罗马尼亚、苏联、捷克斯洛伐克、古巴和越南。
该行的宗旨是:共同出资,通过金融合作和信贷,达到协调成员国经济建设的目的。
根据银行协定规定,国际投资银行法定资本最初为10亿转帐卢布,各国认缴资本额均按缔约各方在经互会各国间的贸易出口额的大小来决定。以后,随着罗、古、越相继加入该行,银行资本增加了0.713亿转帐卢布,目前已达10.713亿转帐卢布。按照银行协定和银行章程的规定,各成员国认缴资本金额必须有30%以自由兑换货币或黄金缴付。截至1987年底,已缴资本为3.75亿转帐卢布。
该行的量高权力机构为银行委员会。委员会由成员国政府指派的代表组成。该委员会根据需要举行例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会议主席由各成员国代表轮流担任。每一成员国在委员会都只有一票表决权。银行委员会的职能是:规定银行工作方针;批准贷款项目并确定信贷条件;批准银行信贷计划、年度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方案、银行人员编制表、银行费用预算报告;任命理事会主席和理事;任命监察委员会主席和委员并听取其报告;决定开设或关闭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批准银行工作条例;提出建立和使用储备资本和特别基金的办法;提出增加银行资本或修改银行章程的建议等等。
银行理事会是执行机构,负责银行的日常业务和工作。理事会由1名主席、3名副主席组成,任期5年。理事会根据银行委员会的决议和银行章程的规定办理业务,理事会主席直接领导银行的业务活动和理事会的工作。理事会的主要职能是:掌握和安排银行全部财产和资金的使用;执行信贷计划,组织吸收和安排资金;代表银行签订协议、契约和委托书;任命理事会以外的银行工作人员;制定银行内部的规章制度、规定银行人员编制和工资额度。
银行监察委员会对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业务实行监督。监委会由银行委员会任命的1名主席和3名委员组成,任期5年。监委会成员不得担任其他职务。
国际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向成员国提供5年以内的中期贷款和5~15年期的长期贷款。贷款对象主要是同经互会的“国际分工”、“生产专业化”和扩大原料、燃料基地有关的基建项目。银行对贷款项目有监督审查权,可以对建设项目的技术文件及工程预算进行审查鉴定,并有权派遣专家视察现场。该行还可同经互会有关机构共同讨论研究经互会成员国国民经济计划中基建投资的协作问题,并直接参与经互会决定新建和扩建工业企业的活动。国际投资银行还经营普通银行业务,比如买卖黄金、外汇、有价证券,发行债券等。它还同其他国际金融机构建立了业务联系。
国际投资银行在1971~1986年间,向成员国的103个基建项目提供了200多亿转帐卢布贷款,其中64%用于能源和燃料部门,24%用于机械、冶金部门。国际投资银行的贷款包括转帐卢布贷款和自由兑换货币贷款两个部分,转帐卢布贷款年利率一般为3~5%, 自由兑换货币贷款的利率取决于国际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行情的变化。
为了发展同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政治关系,国际投资银行设立了一项特别基金,专为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技术援助提供贷款。基金总额规定为10亿转帐卢布,其中95%为转帐卢布,5%为自由兑换货币。国际投资银行利用这项基金提供期限不超过15年的贷款,用于发展中国家工业、农业和其他经济部门新企业的建设以及现有企业的改建和现代化。借款人可以是发展中国家的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国营企业和合作社性质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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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银行

国际投资银行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Bank-IIB

“经互会”国家为促进经济一体化而创办的区域性国际金融组织。根据1969年4月经互会第二十二届特别会议上各成员国首脑达成的关于建立国际投资银行的协议,于1970年7月成立。总部设在莫斯科。成立时有苏联、保加利亚、匈牙利、民主德国、蒙古、捷克斯洛伐克、波兰等,以后罗马尼亚、古巴和越南加入共计10个成员国,并与南斯拉夫订有合作协定。其宗旨是: 共同出资,通过金融合作和信贷达到协调成员国经济建设的目的。
国际投资银行的资金来源是各成员国缴纳的份额。最初核定资本为10亿卢布,1978年1月为10.731亿卢布,其中70%为转帐卢布,30%为可以自由兑换的外汇和黄金。核定资本根据成员国互相贸易的出口额按比例分摊,其中苏联占37.3%,民主德国占16.5%。该行的主要业务活动是动员和集中金融资金为成员国建设项目提供中期和长期信贷,首先是为经互会内部有利于实现国际分工、生产合作、扩大原料和燃料基地的建设提供中长期贷款。该行还设有专对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的“特别信贷基金”。贷款期限为3—5年,贷款利率1974年前为4—6%,1974年后为3—5%。由苏联直接控制的一些大工程如“联盟”天然气管道工程的贷款利率只有2%。该行的组织机构为委员会和理事会。委员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国委派代表组成,轮流担任主席,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理事会为银行的执行机构,由委员会指定执行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组成。成员国不论股金多少,在委员会中均享有一票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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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银行

国际投资银行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Bank—IIB;Meждународный ИнвестиционныйБанк—МИб

“经互会”国家联合经营的金融组织。苏、保、匈、捷、波、蒙、民主德国七国根据在莫斯科签署的协定于1970年成立。随后罗马尼亚于1971年1月、古巴于1974年1月、越南于1977年5月加入。南斯拉夫同它签有合作协定。主要任务是对各成员国的有关建设项目提供中、长期贷款。还设有发展中国家贷款的专用基金。贷款期限一般5~15年。利率为6%,1974年改为3~5%。核定资本最初为10亿转帐卢布,根据在“经互会”内的贸易出口份额分担,苏联约占2/5。董事会为最高领导机构,由各成员国派代表组成。行址在莫斯科。

☚ 国际经济合作银行   转帐卢布 ☛
国际投资银行

国际投资银行

经互会成员国合办的国际性金融机构。是1969年4月成立的。成立该银行的协定于1970年7月10日签署,从1971年1月1日起,银行开始营业。最初的成员国有保加利亚、匈牙利、民主德国、蒙古、波兰、苏联和捷克斯洛伐克。后来,罗马尼亚(1971年),古巴(1974年),越南(1977年)加入了该协定。1974年同南斯拉夫签署了合作协定,但南斯拉未正式加入。国际投资银行的基本任务是,提供长期和中期贷款,进一步发展和加强社会主义国际分工、生产专业化和协作,发展原料和燃料基地,建设共同的生产经济项目以及各国的工业项目。国际投资银行的最高管理机构是银行委员会,由各成员国委派代表组成。各成员国不论认缴资本多少,均只有一票表决权。银行委员会议决重要问题时,采取一致通过原则,其他问题须经四分之三多数通过。国际投资银行的执行机构是银行理事会。理事会根据银行委员会的决议和银行章程的规定办理业务。银行理事会主席直接领导银行的业务活动和理事会的工作。国际投资银行的业务活动主要是向成员国提供5年以内的中期贷款和15年以内的长期贷款。其经营活动是根据经济核算原则进行的。随着1989年、1990年东欧巨变及部分经互会国家开始向市场经济转型,经互会于1991年5月决定终止其活动。但成员国同意保留国际投资银行的职能和作用。

☚ 国际清算银行   石油输出国组织 ☛
国际投资银行

国际投资银行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Bank,IIB

“经互会”国家为促进经济一体化而创办的区域性国际金融组织。根据1969年4月经互会第二十二届特别会议上各成员国首脑达成的关于建立国际投资银行的协议,于1970年7月成立。总部设在莫斯科。成立时有前苏联、保加利亚、匈牙利、民主德国、蒙古、捷克斯洛伐克、波兰等,以后罗马尼亚、古巴和越南加入共计10个成员国,并与南斯拉夫订有合作协定。其宗旨是:共同出资,通过金融合作和信贷达到协调成员国经济建设的目的。国际投资银行的资金来源是各成员国缴纳的份额。主要业务活动是动员和集中金融资金为成员国建设项目提供中期和长期贷款。该行的组织机构是委员会和理事会,委员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国委派代表组成,轮流担任主席。

☚ 欧洲投资银行   亚洲清算联盟 ☛
国际投资银行

国际投资银行

经济互助委员会国家合办的政府间国际金融组织。根据1970年7月保、匈、民主德国、蒙古、波、苏、捷七国签署的协定成立,1971年1月1日正式开业。以后加入的有罗马尼亚(1971年1月)、古巴 (1974年1月)、越南 (1977年5月)。南斯拉夫与该行订有合作协定。其主要任务是为各成员国的经济一体化和发展本国经济而兴建的部分项目提供中长期贷款,以及开发成员国共同需要的原料、燃料资源等。资金来源有: (1) 法定资本,最初为10亿转帐卢布,后增为10.731亿转帐卢布 (其中30%可自由兑换货币和黄金),按成员国在相互贸易中的出口份额分摊,苏联占38%; (2) 储备资本,依年度利润提成; (3) 吸收存款,主要为成员国存款; (4) 对外借款,主要向欧洲货币市场借款。其基本业务活动,是向成员国提供5年以内的中期贷款和15年以内的长期贷款。贷款对象主要是同经互会的“国际分工”、“生产专业化”和扩大原料、燃料基地有关的基建项目。银行对贷款项目有监督审查权,可以对建设项目的技术文件及工程预算进行审查鉴定,并有权派遣专家视察施工现场。该行还可同经互会有关机构共同讨论研究经互会成员国国民经济计划中基建投资的协作问题,并直接参与经互会决定新建和扩建工业企业的活动。此外,它还经营普通银行业务,如买卖黄金、外汇、有价证券等,并同其他国际金融机构建立了业务联系。1971年7月同国际经济合作银行签订了互助协定,在该行存放资金并在信贷方面进行合作。该行最高领导机关是银行委员会,由各成员国政府委派代表组成,轮流担任主席。成员国不论股金多少,在银行委员会中均享有一票表决权。委员会议决重大问题时采取一致通过的原则,其他问题则须经3/4的多数通过,执行机构是理事会,领导银行日常业务。行址在莫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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