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门府
隋唐禁卫军统领机构。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设左、右监门府,与左、右备身府同为统领禁卫军的十六卫中的四府。设左、右监门将军各1人,掌宫殿门禁及守卫等事,各置郎将2人,校尉、直长各30人,又有长史、司马等佐吏。唐代沿置左、右监门府,其长官改为左、右监门大将军及中郎将等。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左右监门府为左右监门卫,其长官称左右监门卫大将军,位三品。下设将军各2人,位从三品; 中郎将各4人,位四品。主要职责是: 掌执宫廷诸门禁卫,凡入宫者,须送上证明其身份的文书受审查后,方可入内。中郎将掌诸监门及巡警之事,下有长史各1人,掌判诸曹及诸禁门之事; 录事、参军各1人,掌官署印信。唐代中期后,多以宦官任职监门府,典领禁军。玄宗时,宦官高力士任左监门卫大将军。肃宗时,宦官鱼朝恩任左监门卫大将军、右监门卫大将军,权势倾朝。昭宗时,宦官田令孜任左监门卫大将军,掌禁军,参与宫廷机密,甚至废立皇帝,诛杀朝臣。
官署名。隋置,为诸卫府之二府。分左、右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各置将军一人、郎将二人、校尉、直长各三十人,又有长史、司马、录事、以及仓兵、铠曹等曹。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府为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