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划委员会guó jiā jì huà wěi yuán huìгосуд новый комитéт国家计划委员会简称国家计委,国务院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部门和高层次的宏观管理机构。计委社会发展司研究社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汇总社会发展方面的计划,协调社会部门之间以及同经济部门的关系和工作,设有人口与社会保障处专门研究和汇总人口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计划。 国家计划委员会 国家计划委员会State Planning Commission;Госnлан СССР苏联对国民经济进行计划管理的主要职能机构,它对经济的均衡和有效发展担负全部责任。1921年成立,原来属于劳动国防委员会,1931年成为苏联人民委员会(1946年改称苏联部长会议)的直属机构。以国家计委为核心,包括各加盟共和国、各地区和各部门、企业的计划机构,形成一个纵横交错的计划管理网。1925年第一次制定了全国统一的综合性年度计划,1931年开始正式实行整个国民经济的直接指令性计划。国家计划的主要工作是:负责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中期和年度计划;协调各部门、加盟共和国和经济区的发展计划。监督并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70年代起,以五年计划为主体,形成一个长中短相结合,以科技计划领先,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计划体系。苏共27大提出改组苏联国家计划工作,摆脱日常经济工作的管理职能,把力量集中于远景计划工作,保证经济按比例均衡发展;执行产业结构政策,创造适当的经济条件和采用经济刺激办法使国民经济的每个基层单位能取得最好的成果。 ☚ 联盟兼共和国部 计划指标体系 ☛ 国家计划委员会 国家计划委员会管理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部门。国务院部委机构。是在撤销原国家计委、国家经委之后于1988年6月重新组建的。其主要职责是: 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编制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中期和年度计划; 作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包括财政、信贷、物资、外汇、市场和劳动力等几大平衡及其相互间的平衡; 研究分析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如产业结构、国民收入的分配、积累与消费等各种重要比例关系; 组织制订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分配政策和对外经济政策等; 综合运用财政、信贷、利息、物价、税收、工资和汇率等经济杠杆,以及国家直接掌握的一部分物资和资金,对国民经济运动进行宏观控制和调节; 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地区搞好国土整治工作; 组织制订有关国土开发、利用、治理、保护的规划和规定; 研究我国的资源分布状况,搞好生产力的合理布局; 组织推动经济区的规划工作和横向经济联系; 指导各部门、各地区的计划工作,并负责检查、监督其计划执行情况; 协同各部门、各地区做好生产和重点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研究分析国民经济的发展形势和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研究分析以质量、消耗为重点的经济效益,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会同国家科委和有关部门组织研究中长期科技发展的方向、重点及相应的政策措施,推动全国技术进步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国产化工作; 研究人口、劳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旅游、社会保障和保险等社会发展事业中的重大问题和方针、政策,并协调好同经济发展的关系; 研究推动资源的节约、合理使用和综合利用工作; 组织编制资源节约、合理使用和综合利用的规划,研究制订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条例; 研究制订计划体制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参与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问题; 推动和完善基本建设基金制的实施,归口管理投资公司的工作,对重大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制订有关综合性经济、技术法规,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各种经济、技术法规的贯彻执行。下设: 长期规划司、国民经济综合司、生产调度局、产业政策司、体制改革和法规司、固定资产投资司、技术改造司、重点建设协调监督司,工业综合一司(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工业综合二司 (轻纺、机电)、工业综合三司 (精密机械)、农村经济司、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司、消费市场司、对外经济贸易司、国外资金利用司、财政金融综合司、经济调节司、国土综合开发规划司、地区经济司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 国家计划委员会State Planning Commiss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