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结构 国家结构国家整体和局部之间、中央政权机关与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根据国家内部划分和国家权力的集中程度不同,国家结构的基本形式有两种:单一制和复合制。 ☚ 国家职能 国家元首 ☛ 国家结构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与构成形式。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地域领土的所属关系,其二是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或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隶属关系,前者是国家结构形成的前提条件,即不属于一国领土的地域不能作为该国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后者是国家结构的核心所在,即区别不同国家的结构形式取决于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或中央与地方的权力隶属关系。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两种关系的统一,才能构成完整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可分为单一制与复合制两种形式。单一制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有地域领土的所属关系;地方行政区域设立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统一在中央国家政权的领导下行使职权,构成中央与地方之间权力隶属关系。全国只有一部统一的宪法和一个中央政府,对外是一个完整的主权国家。复合制国家包括国家联盟和联盟国家两种: (1)国家联盟称为邦联,即由几个成员国为一定的政治、军事、经济贸易目的而结成的国家联盟,各成员国在保留自己的国家主权的前提下,共同组成邦联议会,讨论决定涉及共同利益的问题和事项,邦联会议的决议须经各成员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邦联产生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多在具有共同利益而经济关系比较薄弱的国家之间形成,是一种松散的国家联盟。如1776年至1787年美国在其宪法诞生前,由13个独立州建立的邦联。(2)联盟国家称为联邦,是近代复合制国家的一种主要形式。它由若干州、邦或共和国组成。联邦制是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有统一的立法机关和联邦政府,根据联邦宪法的规定,联邦与其成员可分别行使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各成员邦、州或共和国亦可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有各自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政府。如1787年制宪后的美利坚合众国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为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全国拥有一部统一的宪法,一个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个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行政区域,包括台湾省、香港、澳门地区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在内,都是其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 国家结构国家整体和局部之间,中央机关和地方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基本上可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复合制中又有邦联和联邦之分。我国历来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由于长期经济、文化的交流,以及共同反对国内外反动派的斗争,各民族已经紧密联系起来,故采取单一制,更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各民族的团结,共同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同时,为了照顾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保障少数民族享有管理自己内部事务的权利。 国家结构 国家结构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自从资本主义国家产生以来,国家结构形式都由各该国的宪法所确认。 国家结构是随着国家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和变化的。历史上自奴隶制国家产生后,即按地域划分行政区,代替了原始社会按氏族划分部落,由此形成了国家结构。欧洲在进入封建社会后,各国实行的皇帝或国王分封的制度,一个王国分为若干个独立的封建领地。中国在秦代以前也存在过列国混战的局面,从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并吞六国以后,直到辛亥革命(1911) 消灭清王朝,2100多年中,除了短期的割据分立局面外,一直是统一的封建集权国家。 近代资本主义国家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国家是在逐渐消灭封建割据局面,创立国内统一市场和实施统一法律制度的过程中形成的。由若干行政区域 (包括民族自治地方) 组成。地方行政区域分设地方政权,在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其职权。单一制国家全国只有一部宪法和一个中央政府,是一个完整的主权国家,在国际交往中的单一主体。现代国家大多数为单一制国家。依照中央拥有权力大小的不同,单一制国家又可分为中央集权国家和非中央集权国家,在中央集权国家,由中央政府委派官员直接管辖地方事务。在非中央集权国家,它的中央机关很少干预地方性事务,地方国家机关由居民选举产生,带有行政自治性质。复合制国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单位 (邦、州、共和国等) 联合组成的联盟国家或国家联盟。近代复和制国家有邦联、联邦、君合国、政合国等形式: (1) 邦联,是复和制最初形式,产生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它是几个国家为一定的军事、贸易目的而结成的国家联盟,各成员国均保留自己的主权,邦联“议会” 的决议须经各成员国政府批准才生效。是一种松散的国家联盟,如1776—1787年的美国。 (2) 联邦,随着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各邦联先后演变为联邦。是近代复合制国家的一种主要形式,它是由若干成员单位 (邦、州、共和国等) 组成的联盟国家。联盟及其成员国分别行使一定的国家权力,其权限的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联邦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有全联邦的立法机关和中央政府,各成员国亦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有各自的立法机关和中央政府,如瑞士。 (3) 君合国,是由两个独立国家共戴一个君主的复合制国家,两国除有一个共同的君主,没有其他的联合关系,它们各有自己的宪法和立法机关,有各自的国防力量和对外关系,如1815—1890年荷兰与卢森堡的联合。 (4) 政合国,由两个国家组成,除有一个共同的国家元首外,还制定共同的宪法,设立共同的机构来行使一定的联盟政府职能; 成员国也各自保持自己的主权,并有各自的宪法、议会和政府,如1867—1918年的奥匈帝国。 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的社会主义国家,一般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民族平等原则,建立单一制国家,但也有采用联邦制的。中国仍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中国全国只有一部宪法,只有一个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个中央政府——国务院,国内包括台湾在内的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 ☚ 君主制 联邦制 ☛
国家结构 国家结构也称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中央机关与地方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结构的主要内容是: ❶国家是由怎样的部分构成的,是由一些行政单位组成还是由各个成员国家组成的; ❷作为总体的国家和它的组成部分之间是什么关系,等等。 一个国家的结构形式决定于该国的历史、地理、政治、经济、民族、宗教、文化等多种因素,但所有这些因素都离不开该国当时的经济发展状况。国家结构是随着国家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和变化的。自奴隶制国家产生之后,按地域划分管理区域代替了原始社会按血缘划分氏族,形成了奴隶制国家结构。奴隶社会时期,小国林立,国家结构形式比较简单,多为单一制国家就是实行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欧洲封建社会早期,一些国家地方势力强大,出现了封建贵族领地和自治城市。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资产阶级迫切要求消除封建割据,统一国内市场。欧洲各国国王顺应这种要求,借助资产阶级的势力,建立了统一的封建专制中央集权国家。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由于政治、经济、社会和民族等因素的变化,国家结构出现了多种形式。各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本国的基本情况及国家外部条件,建立起有利于自己统治的国家结构形式,并通过宪法加以确认和保护。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可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类型。 单一制是指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单一主权国家的结构形式。单一制国家就是实行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国家。它有统一的宪法,统一的立法机关,统一的行政机关体系和国籍。单一制国家内部,按地域划分为若干行政单位,这些行政单位都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各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政府都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在对外关系上,它是作为一个国籍法主体出现的。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复合制是指由几个国家协议联合起来组成各种国家联盟的结构形式。复合制国家又分为联邦、邦联、政合国和君合国等。 联邦制国家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联邦组成单位 (如州、邦、共和国等) 组成的联盟国家。它是国际交往中的主体,设有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联邦国家的立法、外交、军事和财政等主要权力一般都集中于联邦中央机关,也有的采取立法分权或有较大财政管理权。联邦的代议机关一般都采取两院制,其中一个院通常由联邦各成员派代表组成。如前苏联最高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民族院,由每一个加盟共和国选出32名代表组成; 美国国会参议院由每州选两名议员组成。在联邦制国家里,除了联邦宪法和联邦中央机关以外,各成员国根据联邦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制定自己的法律; 组织成员国的政府机关,在自己的管辖地域内行使权力。各成员国的公民除具有自己的国籍外,同时还具有联邦的国籍。联邦制国家的产生,有几种不同的情况。有的联邦是由以前的殖民地联合而产生的,如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有的是作为从封建割据到中央集权国家的过渡形式而出现的,如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国。在当代,大多数联邦国家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变成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了。 所谓邦联就是由几个保留有主权的独立国家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 (如军事、经济等) 而结成的一种国家联合。邦联本身没有统一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也没有统一的军队、赋税、预算和国籍等等,它不是主权国家。全邦联的机关是由成员国的代表组成的协商机关联邦 “议会” 或成员国 “首脑会议”,其活动必须以签订的条约为基础; 通过的决议只有经过成员国的认可,才能对其有约束力。所以,邦联并不具有真正的国家性质。邦联产生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如1776—1787年的美国,1815—1848年的瑞士,1815—1866年的德国,1918年以前的奥地利和匈牙利,都曾采用过这种国家形式。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经济上集中,要求政治上的统一,这种国家联合也就逐渐为联邦所代替。现代某些国家为了某种共同利益也组成了一种国家联合。如1958年成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1967年成立的由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参加的东南亚国家联盟等,实际上是一种邦联的形式。 马克思主义原则上不主张联邦制,而主张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因为前者往往阻碍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后者则有利于这种发展。但当联系到民族关系的问题时,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既可采取单一制,也可以采取联邦制,一切都以有利于民族解放和民族团结为转移。在实际生活中,单一民族国家往往采取 “单一制”,多民族国家往往采取“联邦制”。一个国家究竟采取哪种形式为宜,主要取决于那个国家的阶级性质,历史传统和现实需要。不管采取哪种国家结构形式,中心问题都在于解决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关系。我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单一制国家。 政合国,也叫复合国,它通常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共和制在缔结条约的基础上组成的一种国家联合。成员国尊奉同一个国家元首,制定共同宪法,设立统一的国家机关,统一管理军事、外交、财政等事务,在国际交往中成为一个主体。但其成员国又有各自的宪法、议会和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如1814—1905年瑞典与挪威的联合。 君合国,也称 “两合君主国”。它是根据两国缔结的条约,由一个君主进行统治的国家联合。通常规定统一管理军事、外交和财政等事务,在国际关系中成为一个主体。其成员国各有自己的宪法、议会和政府,保持一定程度的独立性。如1867年奥地利皇帝兼任匈牙利国王,建立了联合君主国——奥匈帝国。1815—1890年荷兰同卢森堡联合,两国共同拥戴一个君主,但两国各自独立,在国际关系中都是主体国家,这种国家联合也称君合国。 ☚ 国家元首 国家类型 ☛
国家结构 国家结构又称国家结构形式。国家形式的组成部分。指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政权机关与地方政权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整体的组成部分。表明国家划分国家行政单位的原则、形式,调整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结构与国家本质相适应,并由国家本质决定。每一国家的历史条件、阶级力量对比、民族特点和传统习惯等因素,也对国家结构产生影响。因此,同类型的国家,可能采取不同的国家结构形式,不同类型的国家,可能采取相同或相近的国家结构形式。国家产生之初,国家结构形式比较简单。古代和中世纪国家,基本是单一制形式。近代由于政治、经济、历史、民族等原因,国家结构形式趋于复杂。世界各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按其基本特征,可分为单一制、复合制和一国两制三种,其中复合制又可分为联邦制和邦联制。单一制国家是由不具独立性的行政单位组成的集中制国家,全国只有一个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有统一的宪法和国籍。在对外关系中,中央政府是国际活动的唯一主体。英国、法国、意大利、日本等都是实行单一制的国家。联邦制是由几个或更多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成员(如共和国、州、邦) 联合组成的统一国家。设有联邦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制,一般由联邦行使立法、外交、军事和财政等主要国家权力,是国际交往中的主体。美国、德国、前苏联、现在的俄罗斯等都是联邦制国家。邦联是两个以上的独立国家为了军事、贸易等特定宗旨而组成的国家联合,邦联不是国家权力主体,不设统一的权力机关,而只设由各成员国代表组成的邦联议会或成员国首脑会议,其成员国则是享有主权的独立国家。欧洲经济共同体是邦联的典型形式。“一国两制” 指一个国家根据自己宪法、法律的明文规定,在这个国家的部分地区实行的不同于其他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这些地区的政府仍是这个国家的地方行政单位或地方性政府,不能行使国家主权。 ☚ 议行合一 单一制 ☛ 国家结构 国家结构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结构有两种形式: 单一制和复合制。单一制国家由不具有独立性的行政单位组成。国家权力集中于最高国家机关。一般来讲,全国只有一个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一部宪法统摄之下的一个法律体系,对外是一个国际法关系主体,该国公民只有一个国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复合制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成员单位组成的联盟国家或国家联盟的形式。联盟国家形式被称为联邦制,而国家联盟形式则被称为邦联制。联邦制国家中,地方单位与中央政府之间权力划分往往由宪法明确规定,除立法、外交、军事和财政等主要权力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外,其余权力均由地方单位保留。但联邦制国家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是一个国际法律关系主体。美国是联邦制国家的典型。邦联并非国家主体,而是几个独立国家为了军事、贸易等特定宗旨组成的国家的联合。“欧洲经济共同体” 即是邦联制的典型。 ☚ 国家制度 国旗 ☛ 国家结构 国家结构亦即“国家结构形式”。指国家整体和局部之间、中央政权机关与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各个国家统治阶级在建立自己的政治统治时,都采取对他们最有利的国家结构形式。根据国家内部划分和国家权力的集中程度的不同,国家结构的基本形式有两种:单一制和复合制。 ☚ 国家消亡 国家三要素说 ☛ 00003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