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检尸考要》 清 朱纲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检尸考要》 清 朱纲 见宣统三年《山东通志》卷一百二十六《艺文·法家》。 同上《志》按:纲,字子聪,历城人。官至福建巡抚,卒赠兵部尚书,谥勤恪。是书刊于雍正丙午。《县志》作《检验集要》今据本书标目。纲自序略云:旧有《洗冤录》、《无冤录》、《读律佩觽》、《未信编》等书,皆讲论检验之法。康熙间,浙江仁和陈漱六者,取诸本汇校,集为八卷,名曰《洗冤集说》。今系就《洗冤集说》中所载之《洗冤》、《无冤》、《读律佩觽》等书,选其与检尸关键之处,汇为一帙。至其中尸伤、尸图、致命、不致命处所系,照刑部现行新例核定。其原本内有因事涉疑似,存二说以备改订。与字义讹误可疑,旁注小字,以备斟酌者,亦照旧并存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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