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子监直讲学官名。
职源与沿革唐初始置(《六典》卷21《国子监》)。北宋淳化五年二月十六日,改国子学讲书为国子监直讲(《长编》卷35戊辰)。元丰三年正月十七日,改为太学博士(《长编》卷302辛巳)。
职掌掌教授诸经,每二人共讲一经。临时或差充贡院试官(《分纪》卷21《直讲》、《宋会要·职官》28之9)。
品位由通经术、有德行之京官或选人充。皇祐四年五月后并规定须年满四十岁以上有老成之器堪为监生表率人充,选人到监五年改京官(《分纪》卷21、《长编》卷172庚申)。
编制至道二年置十人,熙宁四年置十人,二人共讲一经。或置八人(《分纪》卷21《直讲》、《宋史·职官志》5《国子监》)。
简称与别名❶国子直讲。《长编》卷228戊申:“陆佃、龚原等为国子直讲。”同前书卷299癸巳:“殿中丞、国子监直讲龚原。” ❷直讲。《分纪》卷21《直讲》:“国朝置国子监直讲,以掌教授。” ❸太学直讲。宋代无太学直讲官,此“太学”借指国子监,“太学直讲”系指国子监直讲。《长编》卷493,哲宗绍圣四年十一月癸丑:“(沈)铢在先帝时任太学直讲,受学生馈赠,坐赃罪勒停。”同前书卷299,神宗元丰二年七月癸巳:“国子监直讲、和州防御推官、审官西院主簿沈铢……勒停。” ❹国学直讲。《宋史·儒林》1《崔颐正传》:“国子祭酒孔维荐之,以为国学直讲。……直讲颐正、孙奭皆苦心强学。”《宋史·儒林》1《孙奭传》:“迁大理评事为国子监直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