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清理指固定资产因完全丧失使用价值而作废。有下列两种情况: (1) 由于长期使用,最后完全丧失使用价值而正常报废; (2)由于非常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不可修复的损毁而提前报废。 固定资产不论正常报废还是提前报废,都要慎重处理。经过认真鉴定,对确实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按规定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清单,报经批准后,才能宣告作废。 固定资产的清理,是对报废固定资产的清理。清理的内容包括拆除、搬移、残料处理等工作内容。由于清理而发生的费用支出叫做清理费。其中残料价值或残料作价处理收入,叫做残值收入。清理时,要转销报废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和已提折旧,并核算其残值和清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