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残、亡指职工因工作而负伤、致残、死亡。因工即指: 职工执行本岗位的日常工作或者执行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 从事创造发明或技术改进的工作以及在紧急情况下未经企业行政方面指定而从事对社会有益的工作等。在上述情况下遭受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灾害或发生非由职工本人引起的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职工负伤、致残、死亡的,都属因工性质。职工因所从事的工作而发生职业病,也属因工伤、残、亡的范围。职工伤、残、亡的因工与非因工的确定,要由工会小组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将审查结果报企业行政方面并通知职工本人或其供养直系亲属。如有不同意见,可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机关迅速处理,在未处理前,仍按有关部门审查确定的方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