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恩斯报告书》发表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亚洲民族主义高涨,马来西亚的独立已是大势所趋。在这一形势下,马来西亚著手考虑并尝试有关教育的统一问题。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1951年的《巴恩斯报告书》和1952年的《芬-吴报告书》。1950年,马来西亚成立了巴恩斯委员会,主席是牛津大学的巴恩斯(L.J.Barnes)博士。他们受委托研究马来文教育的现状及马来文规范,完善编制,编写教材。主张取消华、印学校,以马来文小学代替所有学校。1951年委员会发表《巴恩斯报告书》,提出了六条建议: ❶ 发展马来西亚共同文化。 ❷ 向所有儿童提供享受义务学前教育的机会。 ❸ 英语和马来语应该成为学校的主要教学媒介,取消用华语和印度语教学的学校。 ❹ 六年制小学课程应该让学生掌握流利的英语和马来语。 ❺ 国民学校享有使用教育资源的优先权。 ❻ 国民学校应具备最优秀的教师、设备等。《报告书》第一次试图将不同的学校加以合并,并建议实行全国统一的六年制免费小学教育,以马来语和英语作为教学语言。《报告书》通过考察马来语教育制度,探讨了用英语教学提高马来人教育水平必须采取的基本措施,促进了马来西亚教育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