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元朝中央及地方高級長官發給因公務所遣使者之憑證。元初,各官府可自行發放。以蒙文標明差遣事由、正使姓名、隨從人員及起馬數目等。至元五年將以上事宜譯漢文附記。至元十九年改制,一律用鋪馬聖旨。《元史·兵志四》:“至元六年二月,詔各道憲司,如總管府例,每道給鋪馬劄子三道。”又,“八年正月,中書省議:鋪馬劄子,初有蒙古字,各處站赤未能盡識,宜繪畫馬匹數目,復以省印覆之,庶無疑惑。”參閱《元典章·兵部》。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