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外经济援助
新中国成立后,实施了一些农业方面的援外项目。20世纪60年代天津市对外经济援助主要项目有:援助越南建立2座年产800吨的婴儿米粉厂,共投资440.6万元人民币,凉山代乳粉厂一座,投资人民币134.8万元,年产喷雾代乳粉200吨,以及酱油厂、酱油膏厂等8个食品加工项目。援助阿尔巴尼亚建发罗那制火碱厂一座,投资人民币696.8万元,年产纯碱15 000吨、烧碱5 000吨。援助南也门建盐场、马达加斯加建立水稻、蔬菜试验站等。这些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也很好地配合了我国的外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