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农技培训
1991—1992年, 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先后下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训农民技术员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确定由省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培训百万农民技术员计划, 要求各地进一步创办和完善成人教育培训体系。以农业函授大学、农业广播电视大学、农机成人培训学校及各地文化技术学校为阵地,多形式、多层次组织培训工作。目前,全省已创办各类农民文化技术培训学校6901所, 农村职业中学102所,成人农机培训学校68所,为培训和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创造了必要的条件。省农业函授大学为提高办学质量、方便学员,建立了省、地、县、乡四级办学机构,有的地方把辅导站延伸到村,至1995年已招生培训19.59万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农业部《关于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意见》,全省选择10个县市进行试点。农业广播电视大学在举办以中等专业为基础的中等学历教育同时,还开办中等专业证书教育(岗位专修班)、初等农业技术教育(绿色证书)和实用技术培训,试办大专函授教育。省农业厅“绿色证书工程”试点已培训各类专业学员1.5万余人。
为了提高办学质量,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加强领导,改善培训机构、场所和教学设施及增加师资力量。省农办每年召开两次省直有关单位座谈会,研究部署全省农民技术员培训工作。福州市把农民技术员培训作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在各部门的支持下,培训工作进展顺利。为了改善教学条件,厦门市建成了规模较大、设备比较齐全的厦门市农业技术研究培训大厦、市水产技术中试基地等各类农民技术培训基地480多个,有专、兼职教师1000多人。既保证了教学质量,也使受训者学到技术,达到依靠科技致富的目标。
各地、各主管部门按行业要求和农事季节特点,采取多种多样的培训方式,组织实用技术培训。1992—1995年,省财政每年拨款100万元,省直有关部门也相应挤出一些经费,支持农民技术员培训工作。省乡镇企业局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企业管理、财会、供销、运输等专业技术培训,受训人员达24.95万人;农机系统也进行各类职业培训。惠安县为发展远洋捕捞和海水养殖,举办远洋捕捞渔船驾驶、轮机、导航、助渔仪器等知识和技术培训。
1992—1995年短短的4年中, 全省共培训农业、林业、水产、水电、乡镇企业、农机等6个行业的农民技术员100.13万人。